用心用情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举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纪实
2022-01-27 10:23: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作才
 

  桂林市辖17个县市区,除汉族外,还有壮、瑶、回、苗、侗等36个少数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交融聚居,少数民族共计68万人,占总人口的14%。近年来,桂林市两级人民法院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民族团结,立足审判职能,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司法为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有温度。”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表示,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暖心工程;要打造具有桂林地域特色的调解工作室,宣传法律知识和民族政策,有效助力基层治理。

  桂林市两级法院推行“法庭+”便民服务模式,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当事人“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站清”;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配置“普”(普通话)“土”(本地土话)兼通的工作人员和“双语法官”,为不通晓汉语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登记等服务;充分发挥“一庭一品牌”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解决群众之间、群众与法官之间的沟通难题。

  陈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脊柱骨折。他一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24小时需要照顾。夫妻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陈女士遂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鉴于当事人居住在交通条件相对落后的山区,法院决定启动“绿色通道”,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主办法官李琳一边用汉语调解一边用侗语释法,促成当事人重归于好。

  “一庭一品牌”的建设,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当地,为推动桂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夯实了基础。

  “双语”审判,维护群众诉讼权利

  在桂林少数民族居住地,一些年长者只会用本民族语言沟通,且更认同本民族习俗习惯,这给法院调解、审判、执行工作带来挑战,一些可以在法庭外调解的案件,很可能因为语言不通,最终进入庭审流程,增加司法负担。

  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用自己的声音表达公平正义的期盼,桂林市中院高度重视“双语法官”培养和“双语窗口”建设,加强“双语”审判。全市两级法院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双语”培训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开设“双语”通道,专门组织选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负责接待和立案工作,对不懂汉语的当事人提供特色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资源县人民法院车田法庭针对管辖的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老百姓习惯用方言进行沟通交流的情况,专门配备会讲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用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法理、易接受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既打开了“法结”,又解开了民族群众的心结。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栗木法庭根据民族区域特有的“女招男嫁”婚姻习俗,建立民族区域婚姻调解新模式,在处理“女招男嫁”离婚案件时,邀请当地审员及有威望的村屯“头人”参与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

  目前,桂林市两级法院1494名干警中,能熟练掌握“双语”的共有170名占11.38%。

  化解纠纷,促进基层社会稳定

  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解决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诉累问题,桂林市中院大力加强派出法庭建设,让人民法庭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平台,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紛的化解。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吸纳传统乡村治理优良元素,结合当地“三心三治一守”社会治理模式,发掘寨老族老调解资源,共同打造“五员”调解文化,即由法庭法官、乡镇综治办主任、村干部、寨老和族老分别担当法律释明员、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情感沟通员和风俗说理员,从情、理、法和民族文化四方面各展其长,协同调解涉法纠纷,有力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桂林市法院共有38个派出法庭,设立45个调解工作室,建立57个特邀调解组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前沿阵地”、维护民族团结的“最坚实堡垒”。许多基层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村寨,把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把法理带到群众身边。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取少数民族法官+寨老的方式,创建了桂林市第一个“社会法庭”,在庭前、庭中、庭后进行穿插式的沟通和调解,邀请德高望重的寨老参与案件调解,取得显著成效。

  家住潘内梯田瑶寨的潘某甲和潘某乙因房屋排水问题发生纠纷,闹到泗水法庭。主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同为瑶族同胞,决定邀请德高望重的寨老潘某某一同到双方的家里进行调解。潘某某用瑶话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分析双方的对错。通过“围火堂”话家常式调解,潘某甲和潘某乙终于解开心结,端起油茶感谢法官说:“这官司我们不打了。”

  “我们聘请少数民族群众作为人民陪审员,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基层。”龙胜县法院副院长杜宏干介绍。

  2021年,桂林全市人民法庭受理案件4311件,结案3928件,结案率91.12%,调解率27.29%,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