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异地执行拒不履行 强制拘留没商量
2022-01-28 14:57:45
 

  中国法院网讯(曾星星)2022年1月27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立即前往宜春市查找被执行人安某古,其仍拒不履行,经过多方协调配合,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据悉,江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安某古、彭某军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安某古应支付江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购车款本金309977元及利息;安某古支付江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代垫的营运证年审费及交强险、商业险保费合计21191元;彭某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70.5元,由被告安某古、彭某军负担。

  在执行过程中峡江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安某古、彭某军采取了网上冻结、扣押、查封等多种措施,但是安某古、彭某军仍拒不履行。1月27日,通过线索调查查找到其二人在宜春袁州区,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找到被执行人安某古并将其拘传到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做其工作,其仍不履行,经过多方协调配合,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此次异地执行,拘传3人,司法拘留1人,达成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2.5万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