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寒冷春天有“温度”的执行款
2022-02-08 09:32:26
 

  中国法院网讯(宋建辉)“法官你好,这是今年的7万块钱!”新年伊始,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一上班,老肖就像往年一样,把约定的执行款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上。这已经是老肖第二次主动帮儿子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被执行人肖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廖某借款35万元,并承诺每月支付定额利息。因亲戚关系,廖某将家中的拆迁款全部借予肖某,后肖某并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和履行还款。因妻子常年患病,女儿也遭遇车祸身负残疾在家,昂贵的医药费和治疗费导致廖某家中早已是家徒四壁。“这是我的救命钱啊!”这是廖某见到执行法官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在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核查被执行人肖某的财产状况,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到肖某家中走访得知肖某因生意失败,负疚离家,如今已下落不明,家中只留下一个老父亲(老肖)。在了解法官来意后,老肖沉默了许久,只说了一句“这钱应该还!”

  第二天,老肖就带着4万元钱找到了执行法官,并表示自己的儿子找不到了,但欠了钱就应该还,自己虽然收入有限,但愿意替儿子偿还这笔欠款,只是35万并不是小数字,希望能够分期支付。执行法官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之后,为双方制作了和解笔录,申请执行人也感于老肖的担当,自愿放弃附加的利息,表示老肖只需要归还本金就好,于是双方约定每年归还7万元,分5年还完。

  据办案法官了解,老肖收入有限并不是空话,一年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烟草种植加上日常帮人打一点零工,除去必要的开资,一年能剩下来的钱确实不多,但一年7万的还款老肖并没有丝毫的犹豫,闲聊中老肖也向执行法官透露:这7万块钱的我一分一分省下来的,虽然日子苦了一点,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什么可说的,我只希望在还能干的时候,帮我儿子把欠的钱给还了,等有一天他回家,不用再躲躲藏藏,也能堂堂正正的做人

  是呀!人的地位常有高低之分,但人格却没有贵贱之分,从老肖寥寥几句话中,我猜,他想守护的,除了爱子之外,大概还有那份生命的热度和人性的坚持吧。虽然老人家眼已花,手已抖,但对于儿子的爱、对于人格和尊严的维护,依然炙热而坚定。

  目前泰宁法院也为申请执行人廖某提出国家救济申请!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