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动法庭:起势“致广大” 落子“尽精微”
2022-02-08 16:14:0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2021年7月16日,苏州劳动法庭正式成立。这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自去年7月揭牌运行以来,这个经最高法院批准在地方设立的全国首家劳动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案件,全力完善创新机制,持续深化“双保护”理念,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先行变先成,让探索结硕果,真正起到“探路子出经验”的作用。苏州劳动法庭成立获选“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

纾新业态急难,解劳动者愁盼

“小案例”凸显“大守护”

  “注册APP时,都得按软件提示录一句‘我要成为个体工商户’,一旦出事就成了平台甩锅的理由。多亏法院公正裁判,让我们有了法律保障。”一位外卖小哥经历的个案,为司法实践回应新型用工模式提供了生动范本。苏州劳动法庭终审的这起“某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注册工商户而规避其用工主体责任案”,同时获评“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

  不日新者必日退。为解好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对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与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提出的新课题,法庭瞄准“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和“企业高端人才”创设2个专门合议庭,围绕主题开展类案处理专业化调研与精细化裁判,积极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努力实现规则探索、司法先行,积累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审判经验。去年年底,法庭在全市范围精选8个涉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用工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利用判例的社会指引作用,进一步贯彻和传递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发展利益的“双保护”审判理念,助力劳动者不再“困在系统里”的同时,推动新业态在和谐劳动关系中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为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得益彰互为光亮,法庭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法律关系界定及侵权责任认定的课题深入调研,调研报告受到最高院相关领导批示肯定。在去年12月召开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法律关系与司法实务研讨会上,全国四级法院领导、专家学者代表及沪苏浙三地人社、平台企业共同参与研讨,问诊把脉难题,最高法院民一庭郑学林庭长在线参会并给予好评。

  肯取势者可为人先,能谋势者必有所成。近日在江苏高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苏州元素”中,法庭成立与两劳动人事纠纷案例入选最高院公报案例“雀屏中选”。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与时俱进更新裁判理念、探索确立新业态裁判规则、创新保障新业态发展的司法举措,法庭有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以更加公平、有序的劳动用工环境激励劳动者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

强化顶层设计,增进多方联动

“小切口”实现“大突破”

  “既签了经纪合约,也订有劳动合同,如果产生纠纷该怎么处理,当时还吃不准。”曾在一起案件中作为网络主播一方代理人的律师表示,现在有了苏州劳动法庭,类似纠纷的解决路径变得明晰,对法律关系的认定也更趋精准。

  新形势新任务呼唤新思路新作为。法庭坚持问题导向,办实事求实效,揭牌三个月后即制定出台《苏州劳动法庭建设三年规划(2021—2023年)》。作为全国法院首个系统建设专业化劳动法庭的纲要文件,规划从完善现代化专业审判体系、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高效能劳动审判工作、回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需求四个方面擘画发展蓝图。

  为突出归口管理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法庭在全国率先制定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民商事案件归口审理规则,规定此类新型案件由苏州劳动法庭及基层法院劳动审判归口部门审理,为探索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下劳动用工规则作出体制机制层面改革。

  “真是很大的突破。”法庭智库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此举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精准保障从业人群权益,更好区分‘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及‘民事法律关系’法律特征并探索适用法律规则,在现有程序法框架下提供了独特的机制制度保障。”王天玉表示。

  入山问樵、入水问渔。法庭成立至今,深入基层座谈、走访企业调研、联动多方共建的脚步一刻未停。在法院内部,着力整合优化审判资源,探索实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审合一”。“在明确各基层法院劳动人事案件归口审理的审判业务庭基础上,我们进一步遴选出30名术有专攻的优秀审判力量集中办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达到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审判工作专业化。”苏州劳动法庭庭长王岑表示,在法院外部,法庭着力优化裁审衔接机制,推动两级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打造裁审衔接办案系统。近日,张家港法院与当地人社局共同打造“调裁审执”劳动保障维权一体化中心正式成立,成为全市首家整合劳动监察投诉举报、联合调解、仲裁立案、诉讼立案、执行立案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聚才引智、共谋发展。2021年底,法庭在全国范围内聘请15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知名专家、学者与资深实务人士担任首批特聘专家,成立苏州劳动法庭智库,为两级法院法官把握劳动法理论前沿,增强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裁判能力提供智力支,同时主动加强同国内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签约共建,分别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约共建教学研究实践基地,构筑劳动审判理论实务研究高地,努力实现劳动审判工作创新性、引领性发展。

聚焦民生痛点,打通服务堵点

“小支点”撬动“大格局”

  民生“关键小事”,亦是“国之大者”。

  去年全年,苏州劳动法庭审结涉欠薪案件655件,依法为劳动者追回工资2509.9万余元,类案审理周期缩短31天。正是基于融畅的裁审衔接机制,张家港法院依托人民法庭提前介入,在春节前妥善化解涉当地某纺织公司258名劳动者追索工资的群体性纠纷案件,成为苏州法院发力保民生的缩影。

  “早在2010年,苏州中院就成立民四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此后,还会同市人社局、市劳动人事仲裁委等部门,在全省首创劳动人事争议六方联动化解机制。”法庭副庭长沈军芳表示,法庭充分发挥六方联动化解平台优势,加强对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协同处理与业务指导。昆山法院通过联合调解中心,涉93名物业保洁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顺利调解结案;吴江法院积极发挥先予执行制度优势,借助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使得正在ICU病房抢救的工伤职工第一时间获得医疗费,“救命钱”司法兑现从法院立案起算仅用了13天。

  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激活力。去年以来,法庭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适用独任制方式审理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依托“智慧审判苏州模式”,构建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当地法院或者就近的巡回审判点通过视频远程连线参与市中院二审庭审的模式。相城法院创建“智慧审 融相城”劳动人事审判示范项目,着手打造劳动争议案件在线办理全场景、全覆盖、全互联,探索传统劳动争议案件全链条电子化处理模式。虎丘法院创建“问诊清单+异步质证”机制——“双引擎”助力劳动争议案件快调快审。

  “最近几年,随着企业间竞争加剧,人才流动愈加频繁,像我们这样的公司会与知悉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随之而来的纠纷也让人头疼。”苏州高新区一家科创公司总经理说道。苏州劳动法庭成立半年多来,走访重点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外资企业20余家,分批分片召开促进区域劳企和谐调研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法律服务。去年3月,市中院召开全市竞业限制法律适用问题专题研讨会,邀请高校教授参与研讨,论证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自由流动之间的关系,发布苏州竞业限制十大典型案例及调研报告。法庭全年审结竞业限制纠纷案件46件,着力为“苏州制造”“江南文化”创新发展营造优异营商环境与稳定用工环境。

  致广大而尽精微,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眼下,苏州劳动法庭项目化建设暨全市法院劳动人事审判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与时俱进,让劳动者后顾无忧;和合而兴,让新动能澎湃涌。立足苏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集群目标,全市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进劳动人事审判工作,为全国劳动人事审判工作提供苏州智慧与示范样本,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苏州中院党组书记蔡绍刚表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