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连续14年开展典型案件评选活动——
聚精品案例 倡优良风尚
2022-03-15 09:02: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兴武 栗娟
 

  一个个案件短视频在大屏幕回放、办案法官现场分享办案心得、群众代表上台为法官颁奖……2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法治力量 护航典范”2021年度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颁奖暨发布会,经媒体全程直播,引来1200多万网民围观。

  这样的发布形式南京法院已坚持了14年。从2009年开始,南京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十大典型、十大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将典型案件评选发布融入审判管理中,案件评选过程成为推动审判质量提升、引领社会风尚、助推法治进步的创新实践。2009年开始在演播大厅发布十大典型案件的发布形式被中央政法委、国家网信办、光明网等评为“新媒体应用十佳案例”,并荣获“2020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奖”。

  创新发展之路,面临许多新矛盾、新纷争,期待司法的回应,呼唤司法的破解。始终把目光瞄准在创新发展的最前沿上、始终把思考聚焦在破解阻碍发展的最难点上、始终把行动集中在化解民众的最烦心事上,南京中院将十大典型案件评选活动融入审判管理,催生了一系列精品案件。

  在瑞士成立的高尔集团2016年向南京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新加坡作出的判决予以承认并执行。然而,中新两国并未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关于相互承认和执行生效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国际条约。高尔集团的请求能否得到司法的支持,世人都在观望。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司法认同,是走上合作与交往的法律保证。南京中院率先在全国作出承认与执行“一带一路”沿线国法院判决的裁定。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成为司法服务“一带一路”的裁判范例。

  这样的“第一”还有很多,南京舜天船舶重整第一案、董某“反向炒信”入刑第一案等,这些醒目个案的创新判决,对护航改革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入围评选的不光有醒目的大案,更多的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这些小案往往是体现法治关怀的落脚点,也是法治进步的增长点。

  顾某诉建邺区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案,首次用裁判明确一个规则:“就近入学”不等于直线距离的最近,而是要从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综合考虑。教育部将审判确立的“就近不等于最近”作为招生原则写进《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第一案’是创新性尝试,也是示范性引导,只有更深入了解案情,综合把握立法精神、司法政策、司法理念和天理国法人情,才能作出人民满意的判决。”南京中院法官徐聪萍说。

  面向群众,南京法院把十大典型案件评选过程作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用公正审判凝聚人心,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

  “只有通过正确理解、生动阐释法律原则,才能让裁判结果承接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和专业的法律规范。”法官于震说。

  “一个个鲜活的个案,就是一部部生动的法律教材,它让公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告诉后来者在遇到类似案件时有方向、有遵循。”南京中院党组书记李后龙说。

  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有精彩的法治故事。南京法院还以典型案件为蓝本,创作出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搬上荧幕、搬上舞台、传上网络,引导公众读懂典型案件中的深意。

  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探视权问题是司法难题,也是离婚家庭经常遇到的问题。由南京中院创作出品,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微电影《信使》,将目光聚焦到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探视权问题上,剧情引发观众共鸣。这部荣获南京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比赛一等奖的短片,深情告诉观众:未成年人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对孩子既要有物质上的关心,更要有精神上的关爱。

  《羁绊》《生机》《何以为中》《从头开始》……近几年,南京全市法院先后创造近10部微电影。这些反映百姓日常、又与百姓经常相遇的文艺作品,以真实案件为原型,以穿透人心、感动社会的温暖和力量,播撒法治文化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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