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2022-03-18 10:53: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审判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功效,3月17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出庭支持公诉,区纪委、监委,区教委等二十余人到庭旁听。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某于2014年至2019年在担任某校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合作办学机构本应支付给学校的合作服务费185万余元通过多个账户转账占为己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在平谷区有较大社会影响,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和教育意义。

  为提高庭审质效,杜岩在庭前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材料,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组织合议庭成员共同归纳审查重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杜岩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就重点事实和细节进行了讯问,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综合考量全案证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当庭宣判,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规范高效、重点突出,有效地保障了控辩双方诉讼权利,确保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同志们纷纷表示:“姚某的案件令人惋惜、痛心,更发人深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认清腐败危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不越红线、不碰底线,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平谷法院以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进一步以案说纪、以案说廉、以案促改,切实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有利于引导公职人员认清腐败危害,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政治氛围。

  院长开庭审理案件,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调动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平谷法院将继续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以率先垂范的扎实作风带动法院干警全力以赴、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平安平谷、法治平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