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2022-03-24 09:12: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宝泉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作为一名法官,通过学习研讨,我更加充分认识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审判工作中,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要求部署上来,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用足内力,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力度。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要主动适应企业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要不断强化提升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水平,对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登记材料,优先登记,优先立案,为企业创造更快捷的服务。要引导企业实行诉前调解,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实的民商事案件,依法免收诉讼费,减少企业负担。在审判阶段,要严格控制商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杜绝延审、扣审手段的不当使用,实现快审、快结,让企业能快速从纠纷中抽身回归本身经营中。

  统一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使市场主体具有稳定的可预期性。要进一步选优配强商事审判法官,强化商事审判业务培训,提升商事案件办理能力。对有可能判决的商事案件,要强化类案检索,发挥审判委员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延伸职能,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要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企业进法庭旁听庭审、开展座谈交流,与企业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促进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要主动为企业送法普法,引导企业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帮助企业提升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要强化涉企法律风险研判分析,为政府提供法律风险预警、预测、预防。针对案件中风险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服务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