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助力市域社会智治的实践进路
2022-03-24 09:47: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智铭
 

  相较于国家治理和县域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既具备国家政策阐扬与推进功能,又包括微观治理执行与监督功能,这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使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从利用新科技着眼提高化解矛盾风险能力、秉持新理念着力提升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的角度来看,人民法院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理念上具有共通性。两者之间的内在契合性也决定了智慧法院建设应积极响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以积极靠前姿态助力市域社会智治的探索。具体来说,智慧法院助力市域社会智治的实践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立足全局,融入市域社会智治

  智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是体现新科技革命的重要标志。智慧法院建设融入市域社会智治的优势体现在,智慧法院建设的初衷并不囿于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提升解决纠纷水平,同时也非常关注以新科技和创新理论为支撑,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目标。

  智慧法院建设融入市域社会智治,更有利于发挥市域社会智治的实效导向,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现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专业化、法治化。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全国3530多家法院既能保持整体统一协调发展,又能充分利用地方优势创新创造新做法、新实践。人民法院多层次、全覆盖的组织体系架构可以有效承接市域社会治理任务的轨制安排、职能体系和工作平台,通过智慧法院建设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自2016年提出并建设智慧法院以来,各地法院依据当地技术实际和司法实践,基本遵循由内向外的建设过程,智慧法院“版本”历经三次迭代更新,逐渐成熟完备。以较为成熟完备的智慧法院系统作为阵地,可以激活与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等多部门的协作联动效能,形成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处置合力。例如,2020年11月,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筹建,司法行政机关、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协同参与的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系统“绿源智治”上线。“绿源智治”系统作为现代环境治理智能平台,具有诉前调解、智库查询、智能咨询等功能,可实现多主体在线协作共享。在全流程线上执法办案过程中,收集重要信息收集,并进行同步智能化数据分析,为生态环境决策提供智能支撑,融入生态环境科学治理。

  二、角色前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积极作为,明晰自身职权边界,前置角色定位,前移服务关口,切实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同时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锚定市域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出一条精准识别、系统化解风险的“智慧”之路。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尝试聚合智慧司法服务效能,通过数字技术直接输送到市域社会各个层级,积极靠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旨在实现贯通线上线下两个空间的双重聚合治理,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市域枢纽化、碎片化、流动化带来的风险与问题,从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化、智慧化、法治化。

  2019年9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的“无讼淮安·一码解纷”智调平台正式运行,通过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依据矛盾纠纷的类型、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设置不同颜色的纠纷专属“调解码”,成为更为便捷的“五色码解纷”平台。该智调平台内嵌非诉服务、调解服务等多项服务内容,具有智能咨询、司法救助、人民调解、行政纾困等十余项子功能。该智调平台以“事后诉”向“事前防”转变为导向,通过设立家事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便捷通道,提前介入并统筹案件入口,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将司法角色前置。

  同时,该智调平台借助基层庞大的网格员群体来发现和引流矛盾纠纷,着力打破制度壁垒,通过技术优势整合多元优质解纷资源,“云入驻”调解组织1887家,调解员3958名,咨询师10名,实现淮安市域全覆盖。2020 年,平台线上受理纠纷6830件,调解成功3822件,基本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有效推动了多元社会治理力量的聚合优化。

  三、效能扩展,共享共建智慧成果

  数字时代的历史洪流向前奔涌,智慧法院建设服务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已成必然趋势。智慧法院建设扩展司法效能,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致力于开展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诉讼服务流程重整、审判组织架构重塑、审判要素资源重组等事项;更要立足职能定位,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政治框架下的市域智治、社会治理。

  在近期建设中,智慧法院建设应跳出传统法治的体系构架和运行逻辑,探索智慧司法的体系结构和运行逻辑。在这方面,各地法院正积极开拓探索,例如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VR(Virtual Reality)技术与区块链技术建立“云上物证室”,探索实物证据数据化存储;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诉讼平台克服诉讼地域、时域障碍,首创异步审理模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运用 RPA(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数字化劳动力缓解人案配比矛盾,实现法官团队减负增效。

  在远景目标上,智慧法院建设可将智慧成果纳入市域社会智治的建设体系之中,依托市域社会的枢纽作用,将智慧成果建设上传至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层面,下沉至区、街道、乡镇一级,持续推动社会治理智慧化。例如,2021年以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大胆尝试,利用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技术,开通链接全域的“云上共享法庭”,将相应智能技术、设备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享,利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熟悉社区群众的优势,提供规范、引领动能,不断巩固基层法治秩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