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接驳帮逃税六百余万 五男子走私卷烟获刑
2022-03-30 15:38:06
 

  中国法院网讯(陈可希 许嘉)五人受雇到海上帮接驳卷烟,第一次空船返航,第二次成功“接头”却被当场抓获。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00至150000元。

  2021年4月,被告人梁某冰、郭某居、郑某华、陈某、曾某金受他人雇用,由郭某居驾驶一艘三无船舶,共同出海准备搬运货物,后未接到货物空船返航。

  六日后,五人再次集合,仍由郭某居驾驶三无船舶共同前往某海域,从一艘不明国籍的船舶上接驳多种品牌卷烟后走私入境。

  其间,梁某冰在船上负责传达老板指令、联系对方船舶、确认接驳卷烟的数量;郭某居负责驾驶船舶;郑某华担任轮机、水手,并协助启停船舶机器、参与搬运卷烟;陈某、曾某金担任水手,并参与搬运卷烟。

  当晚,该三无船舶及装载的卷烟被公安机关查获,五名被告人同时被抓获。

  经清点计核,被查获的涉案船舶装载卷烟共计55897条,偷逃应缴税额共计6346704.0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冰、郭某居、陈某、郑某华、曾某金明知他人走私普通货物而受雇提供帮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其五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结合五名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