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持续发力捍卫英雄荣光
2022-04-06 10:11:24 |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章宁旦 韦磊 刘雅
 

  翠柏青松伴英烈,清明祭扫寄哀思。4月1日,广东省江门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一同驱车前往君堂镇潢步头村的陈光远烈士墓,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回头看”。细雨中,整修一新的陈光远烈士墓显得格外庄严肃穆。“现在烈士墓有专人定期清扫和管护”,潢步头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关注烈士纪念设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引领广大群众铭记英雄烈士、弘扬英烈精神。清明节前,广东各地检察机关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查看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为群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提供安全、便捷、庄重的场所。

  强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公益保护

  从杂乱无序到干净整洁、从墓碑上字迹斑驳难辨到端正清晰让人肃然起敬、从冷清荒凉到葱郁青翠……日前,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李子端烈士墓和马头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发现整改后烈士纪念设施已经焕然一新。

  2021年5月,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针对辖区内零散烈士墓及沙田、梁坝、营盘等烈士纪念设施的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零散烈士墓及英烈设施的保护、修缮和管理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行动,积极履职。截至目前,已有17处革命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墓整修完毕,20处零散烈士墓修缮完成,15座零散烈士墓迁进烈士公墓园。

  近日,肇庆市怀集县举行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入园仪式。现场,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烈士敬献鲜花,并查看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此前,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存在散葬烈士墓管护缺位的情况,遂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召开磋商会、推进会,并联合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调研,对散葬烈士墓迁移和烈士纪念碑修缮管理保护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形成保护合力。

  在征得烈士家属同意后,该辖区的零散烈士墓就近迁移至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有效履职让每一位英雄烈士‘回家’,使命光荣。”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梁潇说道。

  凝聚共识有效落实设施管护责任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烈士墓前,检察干警重温入党誓词。日前,清远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检察干警前往连蓝江边革命烈士陵园等地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

  作为广东省革命老区之一,清远市具有丰富的红色资源,1.9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革命老区面积占三分之一。清远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座谈磋商,找准监管主体,有力破解监督难题。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就英烈设施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代表召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经过与会代表的深入交流以及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充分凝聚监管共识,全面明确设施管护责任单位及日常管护人员,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针对英烈纪念设施维护经费难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圆桌会议,助推筹集近50万元资金,解决修缮管理资金困局,同时促进各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维护机制,加强对红色资源的管理利用。同时,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尝试通过开展祭扫英烈活动,组织社会人员、学生群体等参观学习,助力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

  以检察建议督促推动烈士墓保护

  2021年初,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7月,省检察院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活动,发布一系列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的规范性文件。

  检察机关对全省15000多个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针对管护不当情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推动保护零散烈士墓247处、解决专项经费5530.9万元,促进查明126条无名烈士信息,并为31位查明信息烈士制作墓碑,维护了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积极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保护职责。“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捍卫英烈荣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侯小欣表示。

  “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是对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最好铭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道,接下来,广东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关注烈士纪念设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积极引领广大群众铭记英雄烈士,弘扬英烈精神,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