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寒未去,雁归忆春梅
2022-04-08 10:35: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蕊馥
 

  2021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多次拒绝案件当事人打招呼说情的非法要求,被其残忍杀害。虽然她已经离开我们一年多了,她的精神仍然感人肺腑,她的坚守故事依然令人动容,她的刚正催人奋进,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触及心灵、广泛宣传,切实让周春梅同志精神在法院落地生根。

  “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这是周春梅同志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中所写,也是她一生践行的责任与初心。我们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以周春梅同志为标尺,深入锤炼党性,维护司法权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

  周春梅同志曾在《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文中写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我们应当以周春梅同志的精神为正容镜,时刻牢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原则,端正品行,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执着的司法追求。

  周春梅同志爱岗敬业,本领过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应当深入学习周春梅同志潜心钻研、勤学不辍、务实敬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提升素养和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增强信心干劲,提升工作水平。

  周春梅同志曾说过,“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作为一名法官,周春梅同志始终心系群众冷暖,情系百姓安危,以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秉公执法,维护正义。我们应当向周春梅同志看齐,坚持树立群众观点,深入践行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践行周春梅同志的事迹精神,立足本职,埋头苦干,不断提高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能力,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业中,为社会和平稳定、祖国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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