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莱芜法院:国门安全共守护 人民法院在行动
2022-04-15 11:46:58
 

  中国法院网讯(张琦玥 李文超)生态文明国之大者,司法力量持续护航。4月12日上午,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与莱芜海关、莱芜区人民检察院、莱芜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打击走私、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保护生物多样性合作备忘录》。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旨在强化莱芜区法院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共同打击走私、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护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推进莱芜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莱芜区法院将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着力点,严厉打击走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涉野生动植物刑事犯罪,积极推动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汶河、雪野湖等重点区域保护。

  同时,莱芜区法院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日常审判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双管齐下,做好综合治理,既要在审判工作中及时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实际编写警示案例形成教育、震慑力,也要加大普法宣传活动力度,强化群众法律意识,推动实现社会共治、全民参与,共同守护莱芜的绿水青山。

  莱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世涛表示,法院将积极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和市、区两级党委部署要求,立足于守护国门生物安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幸福生活的新需求,提升打击走私犯罪的政治担当。与其它部门一同研究解决当前打击走私犯罪的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执法裁判标准,在“一体化”推进中实现“1+1>2”,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