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审议
重点关注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
2022-04-19 09:2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荆龙
 

  4月18日上午,体育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对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赛事的安全监管义务等问题作出规定。

  草案重点关注了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出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体育干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应当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国家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度,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

  对于特殊体质学生的体育课问题,草案规定,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时,组织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的体育科目考核,应当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

  体育产业对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对此,草案增加了“体育产业”一章,规定:国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和职业体育发展;支持地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

  草案就体育赛事有关责任方的安全监管义务作出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体育赛事活动因发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予以中止;未中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中止体育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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