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中院: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022-04-12 09:34:43
 

  中国法院网讯(徐强)近日,某建筑公司代表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为民二庭法官送来的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感谢法院在保护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的努力。

  原来,某建筑公司作为建设方为某开发公司施工建设楼盘,后开发公司未支付相关工程款。建筑公司遂将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共计一亿元。该案诉讼主体均为民营企业,且原告为了建设涉案工程垫资三千余万,严重影响了公司运营的资金链条。

  兴安盟中院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一方面根据原告某建筑公司请求为其缓交诉讼费,保障其诉讼权利,另一方面本着善意执行理念,慎用保全措施,保障某开发公司正常运行,同时为了保障房屋拆迁安置群众的住房需求,协调两家公司边诉讼,边建筑。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了鉴定申请,为了公正高效的化解纠纷,减少不必要程序浪费审理时限,承办法官与鉴定部门多次督办催促鉴定机构依法履职。经过快立、快审、快议、快结程序后,中院依法作出判决,部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案件承办人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次向原、被告进行判后答疑,最终让双方均服判息诉,该案得以迅速进入执行程序,法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让双方企业从多年的纠纷中解脱出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上述案例仅是兴安盟中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剪影。兴安盟中院紧跟自治区高院、盟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接下来,兴安盟两级法院将多措并举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