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诉讼环境 消除创新障碍
苏州知产法庭:织就审判与服务兼优“双面绣”
2022-04-28 08:58: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赵晓青
 

  “新百伦案系江苏首例从禁止生产、销售到禁止虚假宣传全链条覆盖诉中禁令的案件。案件审理对精细化计算权利人实际损失作出了有益探索,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了原告1000万元诉讼请求。”日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亮点工作及典型案例发布会。发布会对“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深圳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案例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推介。

  发布会介绍,近年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严厉制裁不诚信诉讼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审结侵害“酒鬼花生”商标权纠纷案,对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予以制裁,开出了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苏州中院首张因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致对方损失的“赔单”。在新百伦案件中,对拒不履行诉中禁令的行为,依法给予法定最高限额100万元的罚款,该案入选2018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在知识产权证据规定出台后,即对擅自转移被保全证物的行为进行司法惩罚,并根据举证妨碍规则直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全额支持权利人主张的法定最高限额赔偿请求,相关案件入选2021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案例。

  据悉,自2017年1月揭牌运行以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以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使命,亮出“苏工苏作”精神,探索“一基三面”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打造“苏知最舒心”亲商法律服务品牌、开展“数字经济苏知护航”等专项行动,精心织就了知产审判与服务兼优的司法“双面绣”。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