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2-04-28 14:42:50
 

  中国法院网讯(罗智菡)把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怎么就犯罪了?一张银行卡后面隐藏着金钱诱惑,也隐藏着法律红线。近日,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1年12月初,被告人阚某强在“快手”上认识了一名收购银行卡帮助赌博公司过账的陌生男子“阿喃”,“阿喃”承诺提供一张银行卡即可获利8000元。被告人阚某强便邀约被告人张某宝一同前往山东省德州市办理了工商银行卡,并交给对方使用。后因阚某强的银行卡不能使用,阚某强未获利,张某宝获利3000余元。经查,张某宝的工商银行卡过账资金流水为5066852元,其中有被害人何某某被骗资金10000元、被害人刘某某被骗资金85000元转入。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阚某强、张某宝主动退赔了二被害人损失95000元,被告人张某宝全部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阚某强、张某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两名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