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柴油暴力拒捕 男子获刑三年十一个月
2022-05-12 10:56:39
 

  中国法院网讯(苏睿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涉案扣押的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判决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8日晚,被告人陈某伙同张某(另案处理)携带吸油管和油壶,欲盗窃柴油,由张某驾车寻找作案目标。两人行驶至某在建工地时,发现一台挖掘机,随即利用吸油管盗窃挖掘机内的柴油。次日凌晨1时30分许,两人正在盗窃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张某和陈某驾车急欲逃离现场,车辆在撞倒一名辅警后熄火,张某趁乱逃脱,陈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行为,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陈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综合评定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