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挖机出售 男子骗财48万获刑四年二个月
2022-05-12 14:50:38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涂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16日,被告人涂某向被害人熊某谎称自己有两台挖机出售,并把挖机的所在位置信息通过微信发给了熊某,熊某信以为真。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两台挖机的售价为人民币58万元。2021年5月17日13时41分许、16时30分许,熊某通过陶某的农业银行账号,向涂某的招商银行账户分别转入人民币8万元和50万元。当日19时许,涂某用上述款项中的35万元在某车行向彭某购买了一辆奔驰。2021年5月19日中午,熊某应约前往南昌县某工地拖挖机时,被挖机机主胡某当场制止。熊某意识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打电话告知涂某已经报警,让其赶至该工地。涂某听后随即向熊某转回10万元,并在父母陪同下来到熊某所在工地,数分钟后,民警赶至现场将涂某传唤到案。

  经被告人涂某家属、被害人熊某、卖车居间方彭某协商一致,彭某退了35万元给熊某,并取回上述奔驰,涂某家属在此基础上再赔偿给熊某13万元,共计赔偿给熊某48万元,熊某对涂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48万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涂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涂某的亲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不受侵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