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法院司法救助提速增效坚持“把好事办好”
2022-05-18 16:40: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元春华 陈辉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把好事办好”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效率化水平,给困难当事人送去司法的人文关怀。2021年以来,抚州两级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1件,救助28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4.3万余元,其中2021年救助资金较2020年增长36%,平均办理时间缩短27%。

  近年来,抚州两级法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聚焦涉法涉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全市法院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出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等多个制度文件,从制度上防范案件线索渠道不畅、资金使用效能不高等容易影响国家司法救助办案质效的苗头性问题。

  抚州中院还对全市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数量、办结时间、救助人数等情况,进行每季通报,强化评析评查和业务指导,有的放矢督促相关法院优化办案流程和提升办案质效。

  在严把司法救助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同时,抚州两级法院还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力争应救尽救,切实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

  坚持智能筛查、书面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认真甄别当事人是否符合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救助条件,对于初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通过实地走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救助人所急所需,并从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出发,确定合适的、针对性强的救助方式。

  确定救助金额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考虑被救助人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等因素,避免简单“一刀切”的救助方式。科学筹划司法救助资金使用量,坚持均衡结案,严禁为了增加救助案件数量而降低个案救助标准,严禁年底“突击结案”“突击花钱”。

  此外,抚州两级法院十分关注边缘户、监测户、五保户、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申请,做到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对拖延发放救助资金倒查责任。同时,他们还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政府支持、部门负责、相互联动、社会参与”的国家救助保障体系,积极与当地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公益服务组织对接,充分发挥各部门各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最大限度放大司法救助效能。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