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记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百楼人民法庭庭长赵萍
2022-05-19 10:04:30 | 来源:百楼人民法庭
 

  赵萍于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7年来始终坚守在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2021年新收民事案件643件,结案572件,调解结案109件、撤诉结案219件,调撤率57.34%,获得“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调解能手”、“莲池区维护稳定先进个人”等奖项。

  任员额法官以来,赵萍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办理各类民事案件上千件,无一重大信访隐患案件。该同志始终牢记公平正义的使命,重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民服务,为正义尽心,为法治献力,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坚持法律和道德相结合,在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怀为民之心,破送达难题

  近年来,随着民事案件量的大幅度增长,审理前的送达任务也变得日趋困难,它关系到司法程序的正当合法,更关系到诉讼的公正与诉讼效率。法院温情送达是对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司法工作的认真负责。

  2021年6月,赵萍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自2019年借钱后一直未偿还原告借款,原告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案子移交到审理庭后,赵萍立即联系被告,在采取电子、邮寄多种方式送达无果的情况下,赵萍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前往被告家中进行送达,耐心细致地为被告讲解诉讼权利与义务,引导被告积极应诉,解决了送达难的问题。

  在审理过程中,赵萍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积极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使得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且被告于调解当天就偿还了原告大部分借款。庭后,原告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锦旗送到赵萍手中,以感谢法官倾心调解,解决了原告自2019年起未追回的欠款问题,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公正、为民的司法服务。

  怀公正之心,展调解特长

  赵萍常年处于审判工作第一线,处理的纠纷琐碎繁杂。她深知,小矛盾如不能及时化解,有时会导致大冲突。而处理好这些看似简单却又蕴含着复杂民情的案件,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很可能结下新的怨恨。她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技能,调解率在本院中名列前茅。

  结合多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她总结出四项调解方法,对待当事人,在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做倾听者,聆听心声知需求;做疏导者,抚慰情绪解心结;做引领者,理性维权化纠纷;做好法官,司法为民扬正义。在案件审理中,她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充分了解案件成因,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寻找调解的突破口,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对策进行调解。

  2022年1月,她担任诉调速裁四庭庭长,赵萍在诉前、诉中充分发挥自身调解优势,提前参与冀时调,办案中,注重调解艺术,巧妙化解纠纷。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心声,细心分析纠纷的症结所在,理清调解工作思路,讲法析理,妥善调解了大量物业、劳务、民间借贷等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萍仅用了半天时间就调解了五件小额诉讼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七天,为当事人解决了心头之患。当事人激动地说:“为了这几千块,当时就怕来回折腾上好几趟,还不一定能拿到钱,没想到这才几天,我们的揪心事就解决了。太感谢莲池区法院了!”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齐某已经被房客拖欠房租五个月,房屋租赁期满后房客既不续租也不搬出,齐某苦不堪言,诉至法院。疫情当前,赵萍高效办案,在立案当日将诉讼手续全部送达当事人,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案件,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积极协调说服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最终被告同意交付房租和取暖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另四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郭某、陈某、王某于2021年受雇于被告王某,雇用期满工资未结清,原告联系被告王某多次索要劳动报酬未果,于是诉至法院。经赵萍法官耐心主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无异议并确认签字。

  怀清廉之心,树法官形象

  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她不为钱惑、不为情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是对法院人最根本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在生活上务实清廉;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上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因素的侵蚀。严格遵守最高院出台的各项禁令以及法院各项规章等一系列廉政制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人情案、金钱案。从未因为廉洁问题、作风纪律问题受到当事人的投诉、信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20多年来,赵萍凭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坚定信念和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忱,身居基层、心存正义、敬法慎独、无私奉献,在恪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中砥砺成长。她用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情怀彰显了新一代女法官的风采。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