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千年古城 护文化根脉
——广东潮州法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纪实
2022-05-20 08:41: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沈国斐 张蝶
 

  编者按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成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

  作为有着1600多年历史的古城,广东潮州文化底蕴厚重而鲜活,拥有文物景点1345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6项,加强保护意义重大非凡。今天编发此文,讲述广东省潮州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持续发力,不懈守护着这座千年古城的精彩故事。敬请关注。


  在潮之洲,潮水往复。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潮州时指出,潮州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潮州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潮绣、潮雕、潮塑、潮剧以及工夫茶、潮州菜等都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弥足珍贵,实属难得。

  近年来,广东省潮州市两级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着力点,围绕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持续发力,守住历史之根、留住城市之魂,让文化传承“活”起来,为千年古城焕发新生机贡献司法力量。

  小法庭化解大吴泥塑纷争

  潮州大吴泥塑是中国三大泥塑之一,因主要分布在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而得名,距今有700多年历史。2008年6月,大吴泥塑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谁料,在不久前,大吴泥塑却遇上了手艺传承、版权登记的纠纷。

  “我是把泥塑卖给了你们,可没同意你们借着我的东西宣传你这个博物馆。”近日,吴伯同大吴泥塑博物馆馆长吴继往理论道。

  2021年5月,制作泥塑作品的吴伯看到大吴泥塑博物馆灯箱图片是其作品,便上门要求拆除,博物馆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闹到了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浮洋人民法庭。

  “作品我买了,制成灯箱是我的权利。”吴继往委屈地表示,“而且博物馆收藏作品是为了让这门技艺不致失传,再加上作品是戏剧人物并没有版权,我为什么要拆除?”

  调查清楚纠纷缘由后,浮洋法庭负责人苏志红认为,诉讼会让矛盾更加激化,如能调解或许可修复双方关系,也更利于大吴泥塑的文化传承。

  于是苏志红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特别是就非遗文化保护和管理相关法律知识进行重点阐述。

  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灯箱作品上署名后重新展出。吴继往也表示,以后宣传会提前征得手艺人同意并署上作者姓名。

  “苏法官,我们博物馆的吉祥物‘图图’‘安安’正式出道了,多亏了你们!”这场纠纷过后,为了促进辖区内非遗传承和文创产业良性发展,浮洋法庭为手工艺人版权保护申请提供法律指导。2021年8月以来,大吴泥塑博物馆先后就该馆吉祥物“图图”“安安”等5个作品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了专利保护。

  不仅在浮洋法庭,守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司法新作为遍布潮州各地。

  2021年5月,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与太平街道、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挂牌,成立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古城文化街区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纠纷16起。为护航距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的潮州枫溪瓷烧制技艺健康有序发展,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与当地陶瓷工业协会联合挂牌成立联调工作室,为辖区内各类涉陶瓷文化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是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法院通过调解让传统文化相关纠纷案结事了,值得推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饶平县海山镇东港村委会副主任沈禧娜认为。

  古牌坊一道裂缝判赔117万元

  古建筑是老祖宗留下的珍贵遗产,是历史文脉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好古建筑就是保存城市的文脉。

  信步在全长1948米的潮州古牌坊街,状元坊、四进士坊、十相留声坊等23座古牌坊鳞次栉比,被誉为潮州的历史文化长廊。

  2017年3月,牌坊街闯进一位“不速之客”,马某驾驶的一辆水泥搅拌车行驶至牌坊街禁行区域,撞上理学儒宗坊的横梁,导致出现裂缝。

  事故发生后,湘桥区旅游局花费约100余万元对受损牌坊组织修复,后因向马某、车主石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未果,旅游局告到法院。

  “牌坊横梁只被撞裂一条细小裂缝,赔偿额要这么高吗?”车主石某提出质疑。

  湘桥区旅游局表示,牌坊构件结构复杂且具特殊性,必须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进行维修,修复代价很高。

  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受损修复工程造价约为117万元。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00万元、马某及石某连带赔偿约17万元。

  “本案判决彰显的是法院对文物司法保护的力度和决心,对增强社会公众维护文物安全具有教育意义。”潮州市普法办副主任杨晓认为。

  该案依法判决,是潮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潮州法院依法办理涉及与文物资源、文化遗产相关的建筑违规拆迁、产权争议、商户租赁等各类纠纷案件,加强对金银錾刻技艺、枫溪瓷烧制技艺等涉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现对全市文化遗产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等文物犯罪和因违章建设破坏古村落、古建筑的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近3年来,共调解审结各类涉文化保护纠纷案件100余宗。

  同时,潮州市两级法院加强与当地政府文物、文化管理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裁判尺度,探索将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纳入府院良性互动的范围,努力形成文化遗产司法与行政保护的合力。

  文化基地助力“文”“法”深度融合

  “现在我们走进基地,整个文化基地是由有着潮州特色的牌坊进行隔断的。”2021年10月,湘桥区城西中学50名学生走进位于潮州中院二楼的“潮汕特色文化基地”参观。

  “这里是潮汕文化区,主要由文化概况篇、法律先贤篇、公案文化篇、特色载体篇构成。”讲解员对基地内容如数家珍,“明朝年间的章县令智断龙井案是潮汕法律文化中的典型公案之一,县令章邦翰巧妙盘问故意杀人的姚大使案情水落石出,彰显公平正义,这起公案也成为潮汕地区的美谈。”

  看着基地玻璃柜中的“韩公释奴”大吴泥塑,学生们不禁感叹,“这几个泥塑好形象啊!”

  在基地文化区的特色载体篇里,除了载明了体现以和为贵观念的潮汕方言、讲究和缓有度的潮州工夫茶、演绎大量公案剧本的潮剧和潮州歌册等文字介绍,还实体展现了“韩公释奴”大吴泥塑以及精美的潮州陶瓷,这些既是普法教育也是文化传承。如今该基地已成为弘扬岭南文化和潮汕文化的特色基地、面向群众的法治文化基地、面向学生的法治教育基地。

  这是潮州法院法治宣传教育中融入潮汕文化元素的生动写照。

  2021年10月,潮安区法院把法治与非遗文化融合起来,以青少年犯罪为题材创作出铁枝木偶普法短剧《无知的灾难》,为文化传承注入新生命、新活力。

  “配合浮洋法庭拍摄这场短剧,是利用地方传统文化普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知识,传递社会正能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潮州铁枝木偶戏传承人陈培森表示。

  不仅如此,为增强历史文化传统保护的社会效应,潮州法院还走进牌坊街、非遗文化博物馆、红色乡村等地,为民众赠送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册,并了解目前传统文化传承现状和困境,帮助排查、分析、解决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潮州传统文化在法治框架下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潮州法院要坚持立足主责主业,加强历史传统文化保护,为潮州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5A级景区和世界美食之都‘三区一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潮州中院院长宋伟莉表示。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