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探索:从“1”开始,推进“在线庭审”
2022-05-24 10:05: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丹阳
 

2022年4月13日,上海一中院法官陈蓓蓉在法庭线上开庭。朱海霞 摄

  信息化建设为审判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带来便捷、高效的同时,也为疫情防控下的审判工作提供了解决方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勇于探索,大力推行互联网在线庭审模式,4年来,该院民事审判庭的李兴合议庭见证并参与了在线庭审探索之路。

  2018年:在线开庭第一案

  2018年新春佳节过后的首个工作日,法官李兴穿上法袍,别上徽章,和案件审判长、时任立案庭副庭长的王剑平一起来到了法庭。

  法庭依旧肃穆庄严,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席都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几块屏幕。原来,这是上海一中院首次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庭审,这也是上海法院的第一次。

  谈及当时的尝试,现任申诉审监庭庭长的王剑平回忆道:“当时那个案件的当事人一方在内蒙古,一方在安徽,要赶到上海来开庭很费周折,当时我们正着力通过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我们合议庭经过讨论,与技术部门沟通后确认,决定率先尝试一下,通过互联网视频方式审理该案。”

  网上开庭方案确定后,技术部门提供了很大支持。

  当时尚未有专用的网上开庭云平台,借助的还是公共云平台,经过几番调试磨合,身份认证、视频连线、语音通话、笔录签名、录音录像等基本功能初具。同时,法官助理还提前将卷内证据材料扫描生成电子卷宗,方便庭审期间的出示、交换。

  “庭审中,上诉人展示了提交的新证据,我们也让对方进行了质证,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在线庭审共持续40分钟,非常顺利,双方代理律师也在结束庭审后表示,网上开庭诉讼效率很高,更方便了当事人。”李兴说。

  2020年:疫情下的探索

  2020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工作节奏。为应对疫情带来的不便,上海一中院要求,技术部门要与各业务庭进行研究论证,如何通过互联网在线视频方式开展庭审,努力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于是,院庭长们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采用在线庭审方式,发挥全体法官采取在线庭审方式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两年前就尝试在线庭审的李兴合议庭也立即响应,选择适合在线庭审的案件并安排开庭。

  “第一次开庭就用当时还是比较新颖的在线庭审方式,内心还是很忐忑的。”法官助理肖伽琦对当时的经历记忆犹新,“不过我很快就笃定下来,因为院里推出了多项举措来保障在线庭审的开展。”

  上海一中院一直十分重视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深度运用,为确保规范安全,在总结两年来互联网审判经验的基础上,该院推出了《互联网法庭使用指南》,为规范在线庭审的适用与流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推进在线庭审常态化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在看守所建设11个互联网法庭,在院本部建设12个互联网法庭;开展多次在线庭审培训,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实时监控,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向当事人征询意见后,肖伽琦确定了开庭时间和地点,寄送了传票和操作手册,提前调试设备,使庭审顺利进行,圆满结束。

  “2020年,我们已经推出专业的云平台,当事人只要通过手机端的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很方便地参加在线庭审,而且实现了证据实时上传等功能,比两年前更加便捷了。”上海一中院信管二科科长虞云翔见证了在线庭审软件的迭代升级。

  2020,上海一中院共开展在线庭审、远程提讯等1973次,并首次联合检察院、律所、看守所等开展刑事案件在线庭审,全年刑事案件的庭审和提讯达891次。

  2022年:功能日益完善

  2022年3月,上海新一轮新冠疫情暴发。因疫情防控需要,上海一中院干警大多数被封控在家,李兴合议庭成员也是如此。面对反复的疫情和众多不确定因素,李兴合议庭制定了居家办公方案,提前梳理出适合在线审理的案件,提前向当事人、代理人发送审理时间通知及在线庭审登录码,通过在线庭审和网络办公手段,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办案两不误。

  其间,有多名当事人、代理人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与李兴联系,询问在线开庭相关情况,李兴均及时进行答复。他还与封控在家的法官助理丁杏文提前进行了两次“云间法官端”与“云间书记员端”的联通测试工作,确保了视频连线、语音通话与笔录签署的可靠性。

  4月7日这一天,李兴在线审理了7个案件,其中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涉及四方。虽然是在家里进行审理,但李兴身着法袍的威严、对案件的熟悉、专业的发问和对庭审节奏的把控,另一端法官助理准确的在线记录与诉讼指引,都赢得了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这些案件都已经进入结案流程,而且下一步也可以完全在网上操作。这都归功于在线庭审技术的完善、合议庭成员间的通力配合,以及技术人员强有力的保障。”李兴表示。

  据了解,合议庭另一名法官陈蓓蓉近两周也完成了8个案件的在线庭审和7份判决书的制作工作。

  如今,“12368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上海法院APP”等应用能够基本满足干警居家办案阅卷和庭审需求,催缴诉讼费、上传证据材料文件、处理当事人留言、电子送达等工作也都可网上进行。

  “最新的系统还增加并完善了语音识别(音字转写)功能,并支持当事人确认书签名和庭审笔录元数据表签名功能,在线庭审功能越来越完善,院本部的互联网法庭也增加至26个。”虞云翔介绍说,“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官采取在线庭审方式,今年3月中旬新冠疫情暴发至今,已累积进行在线庭审1217次。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