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伙同他人骗取25名老年人财物均获刑
2022-05-25 09:55:06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两人伙同他人为老年人“设套”,以推销“藏灵草”保健品的形式骗取老年人财物。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8月底至9月6日,仝某某、王某某伙同仝某港(另案处理)等人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育新街(美食街)开设“颐养天年服务中心”,以低价卖鸡蛋等生活用品,骗取老年人前去登记信息,并以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骗老年人去参加讲座,在讲课的过程中通过先付款购买保健马甲第二天再退还全款的方式给老年人“设套”,继而以推销“藏灵草”保健品的形式骗取25名老年人财物23万元。

  根据被告人仝某某、王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仝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案件宣判后,被告人仝某某、王某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