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首个公益信托生态修复项目竣工
2022-05-26 16:07:49
 

  中国法院网讯(钟绍华)5月25日,江西省抚州市首个由法院以公益信托方式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南城县龙湖镇小桥口复绿工程竣工。南城县人民法院、南城县人民检察院、龙湖镇政府,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及项目施工单位等相关代表,参加竣工仪式。

  该项目实施地位于南城县龙湖镇通往黎川县方向主路旁,因山体较高,植被遭到破坏且严重裸露,经常出现山体滑坡现象,裸露面积达4000㎡左右。为修复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经龙湖镇政府申请,由南城县法院委托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对该山体进行修复复绿。

  项目投入生态修复资金20万元,通过网上公开邀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施工,完成了对裸露山体整坡、喷播草籽、挂网工作。目前,已完成山体降坡,铺设了排水管道,原来裸露的山地上草籽长势良好。施工方将根据草籽的生长情况进行为期一年的养护,龙湖镇政府也将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随着项目的竣工,在修复美化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提升当地的防洪抗灾能力。这是南城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实践。

  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多年来制约环境资源审判的瓶颈问题,南城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试行生态修复资金基金会管理模式。将环境资源审判中收取的生态修复资金,以公益信托的形式,委托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用于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在受损实地环境无法修复时,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生态补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