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法院成功执结三起涉农执行案件
2022-06-02 08:46:59
 

  中国法院网讯(刘颖婷)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三起涉农案件,为三位农民追回木薯款25000元,切实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位申请执行人为表示感谢,为琼中法院送上一面“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

  案件回顾

  张某、梁某、曾某三位申请人是琼中县黎母山镇的农民,靠种植木薯为生,2016年-2017年期间三人多次将自种的木薯出售给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后来该公司停业还有25000元的木薯款没有支付给三位申请人。在琼中法院的主持下,三名申请人与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拖欠的25000元木薯款支付给三位。履行期届满后,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张某、梁某、曾某向琼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承办案件的谢法官先是拨打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电话已经停机。随后通过工商登记查询发现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已在2021年8月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谢法官又前往位于文昌市的公司登记注册地址进行调查,但早已经没有公司的踪迹,谢法官立即赶往当地派出所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发现其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销户,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面对既找不到公司又找不到人的窘境,谢法官没有放弃,他说:“这可是农民卖木薯的钱,得种多少木薯才能赚回这两万多元啊?还得继续找!”功夫不负有心人,谢法官在走访中得知该食品公司在黎母山镇还有一处经营地址,又立即带着执行团队前往,终于找到了一位看厂的员工,员工说公司自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就没有再经营了,现在就剩另一位股东的儿子黄某某在负责处理一些收尾工作。

  电话联系上黄某某后,黄某某说他现在在海口上班,且目前公司名下没有财产,无法履行义务。谢法官向黄某某释明,如果公司不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法院将追加股东进来作为被执行人,到时候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黄某某一听,顿时口气变软了,说到现在公司确实困难,能不能给些时间分期还款。谢法官一听,立马说:“有困难咱们见面谈,这样,我们明天到海口找你,至于怎么还款见面再说。”

  第二天执行团队到了海口,给黄某某打电话拒接,回信息说他今天都要开会,没时间与法官见面,谢法官斩钉截铁地说:“今天无论多晚,我们都等你!”执行团队从早上一直等到了下午六点多,经过多次电话、短信释法明理,黄某某终于露面,他对执行团队说:“你们真的太敬业了,我筹了点钱现在就把这三个案子交上”。

  三个涉农执行案件成功执结,谢法官给申请执行人打电话通知其案款已经执行到位,请提交银行账户给他们转款时,申请执行人都很惊喜,因为他们也通过多方得知公司早已无人在经营,对追回木薯款没报太大希望,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他们追回了这笔辛苦钱。为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亲自到琼中法院赠送锦旗。

  “群众事情无小事”,琼中法院执行局秉持司法为民的优良工作作风,对待民生关切的问题,不论数额大小,不论距离远近,都竭尽所能,全力以赴,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