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婚恋为幌子骗取钱财44万余元获刑七年
2022-06-02 10:53:41
 

  中国法院网讯(吴凯 甘兆扬)5月30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4.475247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王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与被害人刘某相识。后王某假称要与刘某结婚,以此获取刘某的信任。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先后虚构学习化妆师、亲人患病需做手术、老家重建房屋、自己患病需要治疗等各种理由,骗取刘某钱财。

  2019年8月,被害人刘某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王某得知后为逃避法律制裁,向刘某承诺会归还其所给的钱并会和他结婚,但随后继续虚构各种事实和理由骗取刘某钱财,前后总计骗取被害人刘某钱款44.475247万元,所获赃款均被王某挥霍。

  案发后,王某于2021年7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网络婚恋为幌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44.47527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诈骗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某的量刑情节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