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老百姓 办案排头兵
——记山东阳谷法院寿张法庭副庭长汤之清
2022-06-06 09:42: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2019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17件,结收比102.36%,结案率97.75%,平均办案天数46.18天;2020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10件,结收比98.80%,结案率96.70%,平均办案天数39.34天;2021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96件,结收比99.66%,结案率95.48%,平均办案天数23.95天。这是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寿张人民法庭副庭长汤之清近三年来的办案成绩单。

  参加工作后,汤之清在基层法庭连续工作12年,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所办案件无涉诉信访案,无长期未结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2次被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9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

司法为民化纠纷

  汤之清在审判工作中,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公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严格依法办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自己追求的工作目标。他说:“老百姓是人民法官的衣食父母,所以法官只有老老实实为人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才能无愧于心中的天平。”

  汤之清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案件需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原告饶某诉被告侯某等赡养费纠纷一案,原告育有三子一女,女儿因病去世,被告系其三子。原告因年事已高,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饮食起居需护理照顾,而三被告互相推诿赡养责任。2021年4月1日,他在寿张镇某村开展庭审工作,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参与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对三被告进行耐心劝导、释明法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一方面教育了三被告,一方面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治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赡养父母是社会的道德要求,与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相符,也是当前和谐社会大力提倡的道德风尚。”汤之清表示,这次巡回法庭将法律宣传教育和法院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增强法院干警责任感的同时,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合理分工,他采用集中送达、案件开庭前研判、全庭合议等模式明确分工,合理对案件的节点时间进行把控,确保把案件的基本情况了解在开庭审理前,每个案件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问题及存在矛盾,既保证了案件的调解率,也保证了案件判决的正确性。同时,案件判决中着重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对当事人不厌其烦地释明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极大地提高了办案的效率,真正达到了以审判活动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并在庭后将典型的案件进行分析总结,从中获取办案经验,对矛盾纠纷的出现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根源。

公正司法促和谐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民事法官,汤之清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好,才对得起人民的期望;对于每个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自从走上审判岗位,汤之清时时刻刻都把“公正”二字记在心间,追求公正,秉持公正,并在不断地坚守着公平正义。同时,他坚持亲民、便民、利民,坚持服务大局,注重调解,将调解息诉放在重要位置,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个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他都会付出100%的努力,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寇某诉孟某相邻关系纠纷案,是邻里之间建筑遮光导致的一系列纠纷案件,当事人为寿张镇某村的两家邻居。2021年2月27日,孟某安装大门,所建砖墙遮挡寇某房屋后窗,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寿张派出所接警后,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未果,最终孟某和寇某均被拘留五天。4月25日,寇某用砖墙将孟某出路堵上,致使孟某无法正常出行,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该村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5月6日,孟某诉至法院,要求寇某拆除障碍物,恢复原状;5月17日,寇某也诉至法院,要求孟某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另要求孟某拆除遮挡其后窗的砖墙。

  接到此案后,汤之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劝说,多次调解无果,遂开庭审理,庭后联系该村村“两委”人员共同勘察现场。后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劝说,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在办案过程中,他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从而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廉洁自律树形象

  做一名合格法官,学习要努力,政治要坚定。为此,汤之清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理论知识,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汤之清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务必做到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一名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党员,才能永葆对党的绝对忠诚,提高政治站位,对群众有所交代。他说:“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大局观念,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政法干警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政法干警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

  汤之清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在办案过程中,他时刻严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着自己对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与追求。面对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抵制,时刻自律、自警,抵御各种诱惑,坚持本分做人,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友情、亲情和法律之间,他执着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汤之清虽是一名普通的基层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表示,今后将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形象和奉献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努力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