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六项举措强化财产保全提质效
2022-06-07 10:13: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建国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把财产保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诉源治理、深化多元解纷的重要抓手,通过六项措施加强财产保全工作,有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让胜诉者切实拿到了“真金白银”,并推动案件质效再上新台阶,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规范财产保全流程

  为确保保全工作有序进行,大庆高新区法院制发《保全工作规则》等制度,明确善意保全原则、恶意和超标的保全识别规则、特殊保全财产价值判断规则等,细化交接流程及操作规范,规范财产保全案件文书样式、办理指南、申请信息确认表等指引性文件,严格保全工作管理。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受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执行登记以及移送等手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案、不漏一人。

  推行全程提醒机制

  在立案阶段,大庆高新区法院就向涉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发放《诉讼保全倡议书》,告知财产保全目的、内容、程序、期限等,将告知情况记入卷宗,作为案件评查的重要内容。经告知后原告仍不申请保全的,审判阶段再释明。充分利用“一网双微”、LED显示屏、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保全知识,提升当事人财产保全意识和知晓率,尽可能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

  创新财产查询举措

  面对被告财产难寻,原告或申请人获取财产信息渠道有限等困难,大庆高新区法院坚持创新思维,推出了财产保全依法网络查询新举措,构建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审查、一站式实施、一站式处突的保全案件办理新模式,立案、审判环节均可进行网络查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网络查询参与干警签订保密承诺书,查询后仅告知原告或申请人对方有财产,不透露对方财产具体信息,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组建优质保全团队  

  大庆高新区法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诉前保全工作组,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专司保全审查和制发文书,由3名干警负责保全接待、传递材料及保全立案等工作。加强立审执环节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在执行局专设两个保全实施组,保全裁定平均作出时间从4.5天缩短至2天,在保全裁定作出后,第一时间负责执行实施,有力缩短了保全案件办理时间。

  强化保全执行措施

  严格审查债权凭证及相关可确定债权数额的佐证,确保申请查封数额得当,然后对保全标的物参照一定标准(如房产参照房屋交易发票、公积金每年公布的该地段交易基准价、本地58同城该小区房屋交易均价)评估,作出保全裁定,并注明保全标的额度。裁定后,由保全实施组立即网络查控,确有必要实施现场查封、冻结,并进行有效甄别,快速询价。

  对可分割财产依法分割查封;对有多种财产,从营商环境角度选择对对方影响最小的财产查封;对经营中的企业,查封厂房及设备等财产时,尽可能优先采取活封,并告知不得恶意处置等义务及法律责任;如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则给其提出期限、确定审查机构和责任人,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发挥诉中免费查询功能,保全施过程中发现未被掌握的财产及对方其他联系方式,及时通报办案法官,助力破解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对同一被申请人有多处财产及同一地区有多个保全案件的,进行合理分流,加强与其他法院信息沟通,提升保全效率。

  建立保险担保机制  

  为避免当事人因无担保财产而无法申请财产保全,大庆高新区法院成立了保全保险服务站,与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协调,建立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申请人只需交纳一定保费,就可由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保单保函作为担保依据,一旦保全错误,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从而降低了财产保全申请门槛,分担了申请人风险。截至目前,通过保险担保机制,成功保全399件,受到当事人赞誉。

  六项财产保全举措,有力确保了胜诉权及时高效兑现,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并推动了案件调解率及审判质效再提升。截至5月20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共办结保全案件1329件,其中诉前保全463件、诉中保全866件,保全执行标的额5.2亿元,保全案件诉讼调解率达67.2%,保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际执结率达到72.4%,保全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全省基层法院第二位,有力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