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区:执行法官为老人追回“养老钱”
2022-06-07 14:21:52
 

  中国法院网讯(汤利萍)“太感谢法院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这可是我一辈子的辛苦钱,被骗以后愁得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78岁的鲍大爷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良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和老伴在公园遛弯的鲍大爷结识了南京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杨某。杨某以承诺年利率1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热情地向鲍大爷介绍其公司名下的投资理财产品。

  “一开始,我不太相信这个理财产品,但业务员一直宣传这种投资稳赚不赔,还给我们出示了营业执照、注册法人、注册资金等正规信息,我就心动了。想着与其把退休工资放在银行,还不如在这家公司投资。”鲍大爷说。

  于是,鲍大爷就与该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投资合同,投资时间为一年,并分两次把资金转至该公司账户。

  付完钱后的几天,鲍大爷意识到不对劲,找到杨某,要求返还投资的钱款。

  杨某就把情况告知了该公司的客户经理刘某。刘某为了不让鲍大爷撤资,就向鲍大爷提议:该笔20万元的资金就相当于他个人向鲍大爷借的投资款。公司15%的利息,刘某拿10%,鲍大爷拿5%,并出具了20万元的借条给鲍大爷,借款时间为一年。

  然而一年过去了,该公司根本没有按照合同给付15%的利息,到期后刘某也未能从公司拿回鲍大爷投资的20万。鲍大爷在反复向刘某要求返还投资本金和利息都无果后,将刘某诉至六合法院。

  六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某向鲍大爷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法院判决,鲍大爷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陈良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与此同时,对刘某名下财产依法进行查控,却只查询到,其银行卡中零星存款,除此之外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陈良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刘某却都拒绝接听,而且人也消失不见。鉴于刘某消极履行的态度,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年事已高的鲍大爷几次因为这笔养老钱焦急得生病住院。为了帮助鲍大爷追回钱款,陈良不断摸排走访,查到刘某已经与妻子王某离婚。

  然而,陈良在审查刘某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后,发现刘某离婚的时间处于判决生效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夫妻双方名下唯一住房归妻子王某所有,债务由刘某承担。陈良敏感地意识到刘某的行为有规避执行的嫌疑。

  于是,陈良果断迅速的采取措施,查封该房屋,并约谈刘某的前妻王某。

  释明刘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与其离婚,属于规避执行。法院依法查封房子,在该案未执行完毕前,不可能解封房子,并督促刘某迅速履行生效的判决,否则法院将依法对房子进行拍卖。

  在法官的法治教育与思想工作下,王某很快与鲍大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鲍大爷同意让免部分利息,扣除此前执行到位的2万7千元,王某代刘某偿还18万元。

  至此,鲍大爷历时4年终于顺利地拿回了养老钱,该起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老年人朋友要提高警惕、保持谨慎、注意甄别,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及各种虚假承诺所迷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安享幸福晚年。切勿相信“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养老投资陷阱,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在投资购买产品服务时,多与子女、家人、朋友商量讨论,切勿擅自决定。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