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四措并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2022-06-07 15:05: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闫蕾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及时部署。聊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相关事项。中院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为组长,中院副院长宁照铜、执行局局长马国栋、审委会委员杨章杰为副组长,刑事三个审判庭和执行一庭部门领导作为专班成员,由刑二庭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建立机制。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将在专项行动中提出的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台账和资料,发动基层法院进行摸底排查,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积极对接检察院、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加强风险排查,坚决防止负面舆情发生。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在风险提示、以案治本等方面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快速审理。对于养老诈骗案件,中院制定“一案一团队”的审判思路,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经过与检察机关对接,发现辖区内临清市有一例涉养老诈骗案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涉案金额为1000多万元,已扣押查封金额约为500多万元。中院将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对接,认真做好案件审理、追赃挽损等工作,努力做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宣传。全市法院系统开通养老诈骗线索举办电话,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养老诈骗举报窗口,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设置举报信箱,并通过微信公众号、“鲁西大鼓”等有特色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组织人员走进社区、公园、广场等老年人聚集多的地方,进行普法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案例宣传方面,近几年审结的案件中有两例涉养老诈骗案件,较为典型,将通过视频方式在中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防骗意识。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