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私设赌场牟利获刑七个月
2022-06-08 10:50:56
 

  中国法院网讯(黄翔宇)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判决被告人姬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2017年2月,被告人姬某伙同他人在该市安源区某栋破旧私宅1楼和西门菜市场一私宅一楼内,开设流动“牛馆”供人“斗牛”进行赌博,并安排其他人负责抽头渔利、守门望风、用手机发信息邀集赌客等事项,该赌场通过抽头渔利非法牟利。之后被民警查获,姬某在现场被抓获归案,当场收缴赌资人民币4万8千余元。另查明,2022年4月,被告人姬某的家属代为退赃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姬某与其他同案人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