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新时代法治的追光者

2022-06-12 14:10: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菁
 

  图为张菁(右三)在全院总结表彰大会上领奖。照片由作者提供

  今年,是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7个年头。作为一名司法行政人员,我特别喜欢“于法有光”这四个字。虽然我们职责各异,但每个人都在践行着“于法有光”,争做新时代法治的追光者,这汇聚起来的光便能照亮法治的大厦。

  内心有光的人,总能带给人力量。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从那一刻起,我们向执行难发出了全面宣战的“集结令”。在小小的江南区法院,我看到越来越多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兑现,越来越多部门凝聚起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越来越多新科技让执行更加阳光高效。我同样也看到了法院人“5+2”“白加黑”的工作,日复一日。2018年5月16日,执行局56岁的老法官“勇哥”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在法院工作几十年间,共办理了各类保全、执行案件3000余件!斯人已去,但其精神像一束光打在静谧的夜空,抒写着法律的荣光,催人奋进——如今,江南区法院已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向着“决胜执行难”稳步迈进。

  内心有光的人,总能带给人勇气。2017年2月,《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一场围绕“防范冤假错案”“防止庭审流于形式”“发挥法院把关作用”为重点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铺开。作为全区试点,我们感触更深——召开庭前会议75次,证人出庭22次,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16次,各项指标显著提升。作为承办人,刑事员额法官张显远审理了建院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他与同事们加班加点,历时5日便将该起疑难复杂、备受关注的案件庭审完毕,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判决书达244页逾13万字。我曾调侃地问他,看了那么多人性的罪恶,内心是否抑郁?他回答:“越是看到人性丑陋的一面,越是让我珍惜善良的可贵”。是啊!在追逐法治光明的路上,内心有光的人常怀勇气,也给人勇气。

  内心有光的人,总能带给人温暖。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依法带娃”时代全面开启。半个月后,家事和少年案件审判庭法官费昌祥向一名少年犯的父母下发了江南区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这位从事了多年少年审判工作的费昌祥还有一个温暖的名字——“费爸爸”。近五年,“费爸爸”为学生组织开放日活动17次,讲授法治课35次,模拟法庭17次,受教师生4万余人。今年1月,费昌祥还被评为2016年至2020年广西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接触的孩子越来越多,‘费爸爸’的责任也越来越重,只有坚守惩罚与教育并重,才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掌舵护航。”费昌祥说。在我身边,与“费爸爸”一样坚守初心的同事还有很多,从试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推出离婚冷静期再到创新家事调查员制度,他们用温情断好每一起进入到法院的“家务事”,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离去的“勇哥”,心怀正义的张显远,满含深情的“费爸爸”……我的同仁们从未放弃追逐法律之光,他们在传递心中火种的同时,照亮了更多的人。我将以他们为榜样,做新时代法治的追光者。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


责任编辑:孙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