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施策,余姚按下执行“快进键”
2022-06-15 08:4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宁 卢文静 郑珊珊
 

图为“薪资执行一件事”项目签约仪式。

执行员在被执行人工厂进行实地调查、走访。

  近年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靶向治疗,通过升级办事大厅服务、优化执行权能、建章立制抓规范、提升自动履行等措施,重点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切实将当事人“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办事大厅升级,破解群众“三难”

  “您好,由于您联系的执行法官正忙,电话已转接到余姚法院执行办事大厅,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先生听说被执行人姜某几日前刚从外地返回家中,于是立即拨打了执行法官的电话,然而,执行法官因外出办事,无法及时接听。之后,智能电话系统将法官电话转接到了执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了解王先生的意图后,将信息汇总整理,表示执行法官将会在1天内给予答复。第二天,执行法官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了法院,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第一期的款项。

  电话难通、法官难见、材料难递,曾经是执行领域的“老大难”问题。如今,线上线下的联络方式增多了,但由此引发的投诉、信访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为彻底解决这一“痛点”问题,余姚法院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等群体开展座谈等方式,收集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并据此出台《余姚法院执行办事大厅接访管理规定》,优化提升办事大厅服务功能。

  余姚法院通过将执行办事大厅的服务电话与执行法官办公电话互通,在执行法官外出办案无法接听电话等情况下,电话将自动转接至办事大厅,由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接听、解答、记录等工作,确保每一通来电都有人接听。

  同时,余姚法院推行执行法官轮流值班制,值班法官负责接收、处理当事人线下提交的执行材料和执行线索,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为来访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立案指导等服务。所有来电来访全部登记在册,对无法当场答复的,事项转交给具体承办人后,由专人监督1天内落实反馈,确保每一次来访都有人接待。

  今年4月,余姚法院诉讼材料“智能云柜”正式启用,通过打造高效的24小时材料收转模式,使材料流转实现无接触、快速化,有效解决了以往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材料收转过程中存在的工作繁琐、交接不畅等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每一份材料都有人接收。

  2021年以来,余姚法院执行办事大厅日均接待当事人30余人次,收转材料760余份,联系法官1550余次,案件信息查询1920余次,通过在诉讼服务质量提升、源头治理化解等方面做足文章、下足功夫,有效回应群众期盼,执行案访比从全省法院末位跃居第一梯队,取得突破性成效。

  ■执行权能优化,释放最大效能

  “没想到在立案后仅短短8天就收到了执行款,为吴法官的高效执行点赞!”惊叹于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收到执行款后,杭州的胡女士给余姚法院寄来了一封感谢信,对立案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但胡女士并不知道,她的这封信其实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原来,2021年底,胡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丈夫赠予他人的财物总计30万元,获得法院的支持。判决生效后,胡女士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执行立案当天,余姚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就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等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并控制了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完成了集约事项的办理后,案件随即流转至简案团队,由执行员杨树林承办。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及执行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很快筹款履行,当天,法院便将这笔钱打入了胡女士的账户,这也让胡女士误将立案工作人员当成了执行法官。

  这一高效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得益于余姚法院施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一轴三翼”的团队运行模式。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效率,缩短办案时间,2021年8月,余姚法院出台《关于深度运用智慧执行优化执行办案模式的实施细则》,对执行权能进行类型化、集约化、流程化分解,在原有繁简分流执行模式基础上,对当前执行团队和工作职责进行优化整合。以执行指挥中心为轴,建立起以1个简案团队、3个繁案团队、1个监管团队为支撑,“一轴三翼”的执行团队运行模式,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执行案件闭环管理模式。

  据统计,2021年以来,余姚法院首次执行结案数5281件,其中,简案执行团队办结首次执行案件2262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96亿元,案件平均执行用时较之前缩短近60天。

  2021年11月,余姚法院向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在办理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设立督促履行条款、担保履行条款,建立督促履行制度等,如调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义务人不按协议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就剩余未到期部分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切实提高分期履行的仲裁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减少劳动者诉累。

  不久前,余姚法院受理了郭某等21名劳动者仲裁后申请执行的工资案件,原定于2021年9月底、10月底分两期支付,但是第一期工资款并未如约支付,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余姚某设备有限公司很快将第一期工资13万元打入法院账户。

  “如果第二期分期款项再出现拖欠情况,劳动者又得重复向法院申请执行,绝对不能让这种情况发生!”在办理结案手续时,案件承办人王祖成多了一层思考,又联系上了被执行人。

  最终,郭某等人拿回了全部的工资款25万元。随后,法院向职能部门发送相关司法建议书,并在第一时间收到了整改反馈意见。

  在“简案快办、普案细办、繁案精办”的工作机制指引下,余姚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延伸审判执行职能,将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助力行业清源,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20年以来,余姚法院执行局共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9份,收到有效反馈9份。

  ■建章立制,抓规范力破顽疾

  时隔7年,再次接到余姚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着实让张大爷感到意外,当被告知有1万元执行款可以领取后,张大爷更是激动和感激。

  多年前,张大爷因为一笔借款纠纷向余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到位8000元后,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加上张大爷未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期,被执行人分几次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但因打款时未备注相关信息,再加上张大爷的银行卡已被注销等原因,导致案款未能及时发放。为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张大爷已经搬离了原来的住址,并变更两个手机号码,几经周折,终于在社区、派出所的帮助下找到了张大爷,并成功将款项划入其银行账户中。

  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余姚法院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处置”专项行动,针对涉案款物应收未收、应退未退、应发未发等问题进行起底式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款”,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清退时限,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为此,余姚法院强化执行款遗留问题排查力度,在前期清理案款的基础上,将执行款余款“信息化”管理,实现案案有台账、事事有明细、笔笔可追踪,以案找人、以款找人,清理出未发放具体原因,摸清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明细台账,边清理边整改。新收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在入账后30日内及时发放到位,杜绝无理由超期发放案款,对延缓提存款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涉案款物得不到依法依规处置,不仅严重损害当事人切身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容易引发作风和腐败问题。”余姚法院执行局局长朱浩梁表示。

  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发现的问题,余姚法院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的整改方案》,从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规范执行案款管理、规范终本案件办理等十余项具体内容方面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余姚法院部署开展终本案件质量查纠专项行动,对所有终本案件进行梳理,查改问题、整改成果内部公示并形成机制文件,建立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终本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2021年以来,通过每季度终本案件筛查,立案恢复执行1495件,恢复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26亿元。

  ■刚柔并济,自动履行率攀高

  “被告单位慈溪某公司及严某、陈某等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判决……”

  随着审判长法槌敲落,各被告人一一领刑,直到这一刻他们才意识到自己抗拒法院执行行为的严重性,并当庭对自己的罪行表示忏悔。

  在办理被执行人慈溪某公司强制执行案件中,余姚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一处厂房,并对该厂房进行司法拍卖。厂房拍卖成功后,慈溪某公司及承租人腾空了该房地产,但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某却通过堆放渣土、砌矮墙、种植农作物等方式堵塞了厂房的唯一路口,还在出入通道上放置集装箱、安装监控设备,并雇佣了陈某、王某等人24小时轮班看管,控制人员进出。

  同时,严某还组建了微信群,在群内“传授”陈某等人如何对抗法院执行,指使看管人员用车阻塞出路并催促脱岗人员赴岗看管。

  其间,余姚法院曾对厂房实施强制腾空,并对严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严某等人拓宽了出入路口,移除了部分渣土,但仍用车辆长期堵塞厂房出入路口,阻止买受人正常进出厂房等,致使该房地产一直未能办理实体交付手续。

  因慈溪某公司及严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余姚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之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余姚法院经依法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单位慈溪某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严某、陈某等5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缓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在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中,余姚法院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曝光、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化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妨害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提升强制执行威慑力。坚持公诉与自诉“双轮驱动”,畅通公诉转自诉途径、提升自诉程序使用率,确保拒执移送标准化、拒执打击常态化。2021年以来,余姚法院共向公安移送拒执犯罪36件41人,其中启动拒执自诉程序3件4人。

  近日,久未现身的被执行人方某主动走进了余姚法院,而此前,方某却是看见警车就犯怵、看到法官就皱眉。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态度?

  方某因迟迟未归还245万元借款,成为余姚法院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其间,方某曾筹款履行了部分款项,但仍有87万元未履行。

  之后,方某找了一份安保的工作谋生。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方某与工厂约定以现金结算工资。在领到工资的当天晚上,方先生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如果被法院发现这事了会怎么办?把这些钱都上交的话,我该怎么生活?”带着这些困惑,方某在网络上看到了余姚法院“薪资执行一件事”改革,该机制在为被执行人留足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时,可以实现薪资账户在线协查、资金定额冻结、费用限额支取等功能。

  第二天一早,方某就赶到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今后,虽然方某的银行账户仍被冻结,但其每个月可以前往银行自行领取生活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近年来,余姚法院以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为前端,以法院强制执行为后盾,加强正向引导激励,逐步建立健全了“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薪资执行一件事”改革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为有履行意愿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纠正了被执行人对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认识偏差,从而提高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自2021年9日“薪资执行一件事”应用上线以来,已有97名被执行人办理手续,执行到位金额达163.68万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