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丰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
2022-06-21 14:53:24
 

  中国法院网讯(师歌)6月17日,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院长赵永正担任审判长,并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等出庭支持公诉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系肖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在禁猎期内先后到阳邵镇某村东树林、大屯乡某村梨园内,使用强光头灯照射和弹弓击打的禁猎方法,非法捕捉山斑鸠11只。

  经鉴定,三人捕捉的山斑鸠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

  庭审中,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针对被告人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和侵害公共利益的事实进行指控、举证、质证及辩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刑事处罚;针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愿意赔偿损失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资源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清丰县法院高度重视涉环境资源案件,通过院长带头审理环资案件,给全院法官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同时,切实将环境保护的司法理念运用到办案实践,为维护清丰生态平衡做出一份贡献。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