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出庭应诉有利于政府公信
2022-07-03 09:02: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峰
 

  前不久,熊某等4人就房屋征收补偿等问题状告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政府一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平常的“民告官”案,因为被告席上的出庭人而备受关注。开庭当天,武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寻健主动出庭应诉,站在了被告席上。在庭审过程中,寻健代表区政府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主张进行了答辩。据了解,这是该区建区以来第一次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武陵区区长出庭应诉,示范意义毋庸置疑。因为在一些地方的“民告官”案件中,领导干部愿意出庭应诉的不多,出庭应诉的高级别领导干部更少。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庭审这一平台,能够体现原、被告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向公众展示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和为人民负责的本质属性。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30余年来,“民告官”的案件逐步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百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

  实践证明,官员习惯出庭应诉,不但不会让政府部门尊严受损,反而会让群众看到政府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依法行政的决心,有助于树立政府威信,维护法律公信力。因此,各地在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中,要跟进把“告官不见官”现象纳入问责体系,倒逼官员自觉遵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定,从而真正维护司法制度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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