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法庭”发挥诉源治理“大作用”
2022-07-05 14:39: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琪 曾庆斌
 

  访谈对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艳

  法周刊:为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诉源治理工作,柳州法院建立起人民法庭“四个工作机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曾艳:近年来,柳州法院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建立起推进“分调裁审”机制向人民法庭延伸,构建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体系等“四个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全面切实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加强人民法庭与当地村委、社区、乡镇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同时,结合“三官一律”进基层、“无讼村屯”创建、“一村一法官”等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等工作,从源头排查矛盾隐患,推进案件分流有序、调解有方、裁断有速、审判有质。

  法周刊: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过程中,你们采取了哪些工作举措?

  曾艳:2019年以来,柳州法院依托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经验,在广西率先将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推进,带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全流程建立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挂职锻炼+固定搭配+吸收院外精英”的方式,组建合理、规范、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完善“实体应用+网络共享”的场所设备,满足人民法庭家事审判人性化、专业化、保密性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人民法庭与妇联、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联席联动,扩充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等“三员”队伍,实现人民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全覆盖。

  柳州法院在人民法庭打造“固定+流动”的家风宣传阵地,倡导乡村家庭建设新风尚。推广“一案三封信”“爱的小表达”“算好家事诉讼五笔账”等解纷方式,设立家事法治宣传栏,开展“家事法治课堂进村屯”系列活动,在家事审判、家事裁判文书中传递尊老爱幼、夫妻同心、家人和睦的观念,引导群众共同守护家庭、社会的和谐安宁。

  法周刊:针对苗山、侗寨地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情况,柳州法院如何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曾艳:我们坚持强基导向,拓展矛盾纠纷指导办、上门办、线上办、农闲办等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乡镇中心法庭为主,兼顾城区专业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布局体系和工作格局。在法庭设置巡回办案点共64个,提供上门立案、调解、开庭、送达等流动式司法服务。积极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在法庭试点开展就地申请案件执行工作,促进矛盾纠纷“一站通办”。

  此外,柳州法院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内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在赶圩日、芦笙节、山歌节等民族节庆中走到群众身边,因地制宜开展“坡会普法”“苗妹唱法”“歌师讲法”等普法宣传活动,以接地气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