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收藏品骗取62名老人149万元 二人均获刑罚
2022-07-05 14:41: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宇飞
 

  针对老年群体,虚假宣传所谓“收藏品”的艺术价值与升值空间,以“定期返利”“高价回购”“以低换高”“代为拍卖”为套路骗取钱财的案例屡见不鲜。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收藏品诈骗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胡某、王某二人判处刑罚,依法严惩侵害涉老年人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收藏品”遭遇骗局

  74岁的罗奶奶平时很喜欢文玩字画。2019年8月,罗奶奶接到一家收藏品公司的推销电话,称公司正在推出一个收藏品理财项目,可以低价购入书法、玉器、纪念币、连体钞等收藏品,再由公司帮助拍卖高价的方式帮她赚钱。听到消息的罗奶奶对此很感兴趣,欣然前往了解。

  到了收藏品公司后,拍卖顾问胡经理热情地接待了罗奶奶。胡经理介绍,如果购买公司的收藏品,只需每套缴纳2000元拍卖手续费,公司保证在2年内将收藏品成功拍卖,罗奶奶可以收到至少200余万元的回报。

  公司还承诺,在拍卖成功前还会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返利,返利发放完毕后,罗奶奶的本金将全额退还。罗奶奶听了胡经理的推销后动了心,于是先后分4次购买了3幅名家书法,还有18套银盘、连体钞和纪念币,一共花了10.9万元。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罗奶奶便安心在家等待拍卖成功的好消息,每月也能从公司按时领到返利。可好景不长,2020年9月初,当罗奶奶再次来到公司领取返利的时候,却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胡经理也联系不到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廖大爷等其他61名老人身上。2021年11月,公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上述诈骗团伙内的被告人胡某、王某二人提起公诉,这个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收藏品诈骗团伙的真面目终于浮出水面。

  虚假包装成立“骗子公司”

  胡某和王某是同村老乡,多年来一起外出打工,二人先后来到重庆从事销售工作。2019年7月,胡某找到王某,打算拉拢社会上的老年人群体成为客户,夸大宣传所谓的“收藏品”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进而销售赚钱。二人商量后一拍即合,于是各自出资20万元,合伙成立了一家收藏品公司。

  由于知道公司的运营模式是有欺诈性的,为了逃避警方打击,胡某和王某对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虚假包装。

  胡某先是和王某商量,最好给公司找一个“挂名法人”,如果公司出了事情可以让别人承担责任。于是,二人以每月4000元的报酬找到老乡黄某,让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招聘了销售团队和工作人员。

  随后,胡某在繁华商圈租赁了办公场地,还在公司布置了很多书画、瓷器等艺术品,方便邀请客户上门进行推销。王某曾在拍卖公司工作过,知道拍卖需要有资质。于是他告诉胡某,可以假冒正规公司的拍卖资质、授权书和收款收据等手续,让客户进一步相信公司的资质和实力。

  除此之外,胡某还利用客户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办公电话、手机号和对公账户,企图把真实身份彻底隐藏起来。但实际上,公司的掌控人就是胡某和王某二人,王某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和后勤工作,胡某负责员工培训、产品采购和管理日常事务,还会作为销售人员全程参与公司产品的销售。

  瞄准老年人群体“主动出击”

  早在公司成立之初,胡某和王某就将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作为实施诈骗的目标群体。据统计,在作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胡某和王某团伙诈骗的被害人达62名,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47人,年纪最大的已90岁高龄,老人的受骗金额共计149万余元。

  “之所以选择老年人作为目标群体,原因是他们有退休工资和积蓄,比较有购买力,而且这个年龄段的人群更容易相信我们,从而购买我们的产品。”胡某在庭审中供述。

  一方面,王某通过网络向其他公司购买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再由销售人员进行电话推销。另一方面,胡某还会安排销售人员到路面上去发放传单、宣传册,以小礼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来公司了解投资项目。

  当老人到达公司后,胡某安排的销售人员就会出面向老人介绍产品,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会格外注意培养和老人的感情,让老人对其产生好感,从而增强老人对公司的信任。

  遇到老人犹豫不决的时候,销售人员还会以公司领导的身份相互配合,使老人产生坚定购买产品的想法。即使第一次没有成功,后期还会继续通过赠送小礼品的方式邀约老人来到公司,直到把产品销售出去。

  精心编制多种“销售套路”

  为了满足老年人投资收藏品的不同需求,胡某和王某设计了多种不同的销售套路和推销话术,以“定期返利”“高价回购”“以低换高”“代为拍卖”等方式来骗取钱财。

  例如,销售人员会向老人承诺,对其从公司购买的收藏品进行拍卖,或者通过平台帮助他们拍卖自身拥有的收藏品,从而骗取高额的价款和服务费。销售人员还会承诺定期向老人返还一定比例的购买费用,以达到占有购买收藏品本金的目的。

  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收藏品”并不具备稀有性,也没有什么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胡某等人对此心知肚明。

  根据胡某的供述,公司出售的产品都是其从网上低价购买的,全部配有收藏证书,并标有极为虚高的建议销售价。比如,一套实际进价300元的“十二生肖纪念币”,建议销售价高达4980元;一幅名家书法的建议销售价为7000元至1万元,价格是实际进价的10倍左右。

  甚至在公司经营的后期,由于没有及时购买到所谓名家书法,胡某还曾自己临摹书法直接进行出售。最终,胡某等人向老人作出的种种承诺都没有真正实现,全部是骗取钱财的套路和谎言。

  骗局戳穿终受法律制裁

  2020年9月,胡某和王某突然将公司注销,消失在了老人的视线中。跑路前,二人解散了所有的销售团队,销毁了签订的合同和收据,只在公司前台留下了一个临时客服,对外假称公司近期外出搞团建培训,希望以此拖延时间。

  胡某和王某还扔掉了公司所有的手机卡,自以为把犯罪痕迹清理得一干二净,警方无论如何也查不到自己头上。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罗奶奶等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陆续将胡某、王某抓获。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其中王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处罚。根据胡某、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退赔等情况,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十年九个月,各处罚金15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尚未追回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