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法院创建执行“活冻结”制度
被执行人可在一定额度范围内自由支取生产生活必需费用
2022-07-06 08:44: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郑珊珊
 

  “我已经在宁波银行余姚支行顺利支取这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我会安心工作,尽快归还欠款。感谢法院为我这样的被执行人解决后顾之忧。”近日,王女士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向执行法官表示感激。

  王女士的这个电话,源于余姚法院创建的执行领域“活冻结”制度。

  今年1月,王女士因经营不善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在归还了一部分欠款后,王女士因无力还款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王女士找到一份工作谋生,并将工资收入主动向执行法官进行了报备。执行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引导王女士办理了“活冻结”的相关手续,在对王女士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的同时,保留其生活必需费用。

  传统模式下,在涉工资、退休金等款项执行案件中,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法院往往需要定期冻结、扣划并分配被冻结的工资和退休金,相应的,被执行人则需每月定期到法院进行领取,繁琐的审批流程不仅增加了法院和银行的工作环节,也给当事人造成不便。

  为此,余姚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借助执行数字化改革,由宁波银行开发新的冻结程序,重塑冻结流程,创新构建“活冻结”制度,被执行人的工资、退休金等款项被法院冻结后,被执行人仍可每月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自由支配或临时申请支取额度,以满足生产、生活必需或急需费用。目前已有99名被执行人累计自行支取生活必需费用104.39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83.76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余姚法院将探索该制度在商品房预售资金执行、个人债务清理、执行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适用前景。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