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苏州稳企复产答出“最优解”
2022-07-06 09:06: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艾家静 高源
 

苏州法院“稳企复产”专项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暨“天网行动之骄阳季”集中执行行动授旗活动现场。 刘汐 摄

执行法官现场查看被执行人租赁厂房。 陈亦曼 摄

  今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两级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在执行工作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护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努力做到“执行一个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力行“活封活扣”

  困境企业走向新生

  “感谢法官灵活执行,公司现在能够起死回生,继续生产了!”随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常熟市某精密机械公司负责人陶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

  今年1月,因公司未按生效判决支付其拖欠某公司的80万元费用,案件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

  “我们生产的精密机械销路很好,一直有订单,但是受疫情影响,物流中断,资金链遇到困难,后续生产经营面临不小的挑战。公司还有30多位员工苦等开工复产,我一直在联系生意伙伴想办法。”谈起当时的经营困境,陶某眉头紧锁。

  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称该器械公司有转移被查封设备的可能,请求法院予以制止,并立即启动拍卖程序。得到消息后,常熟法院的执行干警当即赶往现场核查,虽未发现设备转移迹象,但还是再次向陶某释明了私自转移设备的法律后果。

  “私自转移被查封的设备是要吃官司的,我们肯定不会做这样的事。但是我们想在4月底搬迁到新厂址,希望法院能准许我们搬迁设备,尽快恢复生产。我们保证被法院查封的设备一台都不会少!”陶某对执行法官讲出了自己的请求。

  法院认为,查封是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但其目的是财产控制,对于能够“活封”“活扣”的,尽量不要“封死”“扣死”。

  常熟法院执行法官李阳说:“疫情背景下,既要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一次执行将企业推至绝境。应当依法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合理处置财产,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产的经济效能。”

  为此,常熟法院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对上述器械公司资产采取“活封”措施,允许其择址搬迁后在正常生产范围内使用机器,但不得进行买卖、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其正常生产经营。经法院多次沟通协商,申请执行人也认可了分两期还清款项的协议。

  眼下,这家精密机械公司按照既定方案顺利搬迁,随着物流恢复正常,企业已经接到了近80万元的货单,正开足马力,加大生产力度。

  “近年来,苏州法院处置涉企执行案件更加审慎、灵活、人性化。深入了解其无法还款的原因和还款能力,努力做到充分研判,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沈丽表示。

  ■力践“善意文明”

  暖企理念渗透审执环节

  2019年12月,主业生产防疫物资的刚松公司进入破产程序。2020年2月,疫情刚暴发,防疫物资紧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依法通过预重整程序让刚松公司重获新生。

  面对困境企业,善意文明理念先导,成为苏州法院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

  2020年5月,苏州中院先后发布了《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诚信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围绕15项具体内容对执行案件中经常遇到的财产保全审查、保全顺序的选择、信用惩戒措施等情形进行细化,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尺度标准。

  “每个案件都是一个营商环境。执行工作中既要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又要坚持比例原则,减少对债务人权益的影响。”苏州中院执行局综合协调处处长陈琳指出,“要将善意文明理念渗透到各个执行环节,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多层面、多角度细化了准则,加强了善意文明执行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2020年6月,苏州一家生产土特产的知名民营企业因股权纠纷被诉至法院,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企业6个账户,涉及金额达4079.5万元。此案正值复产复工关键时期,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保全标的金额较大,应当谨慎选择保全的财产类型,遂按照上述《意见》要求,以“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原则,选择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最终依法足额查封了公司名下5处房产、4辆汽车,避免因冻结银行账户致使企业经营严重受到影响的局面。

  标准不降低,运行更审慎灵活人性化。据统计,2021年全年,苏州市两级法院结案133947件,执行到位总金额217.05亿元,均居全省首位,执行效率有效提升,执行信访率为全省最低。

  ■力求“最优解”

  “两难”终至“双赢”

  今年3月,江苏高院打响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发令枪,苏州中院闻令而动,迅速部署开展全市法院“稳企复产”专项执行行动。

  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沈如介绍:“此次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涉企执行案件,坚持依法规范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对相关企业走访调研一批、信用修复一批、‘执转破’重整挽救一批、加大力度执行一批,着力破解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快速复工复产。”

  一起房屋腾空返还案件,为这次专项行动力求“最优解”写下注脚。

  某科技公司承租了某服装公司的房屋用作生产经营,因合同到期且该房屋面临拆迁,双方发生纠纷,后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决科技公司腾空返还房屋,又因该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服装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这个房子如果不能及时腾空,我们公司要承担巨大损失。按照搬迁补偿协议,每拖延交付一天,我们要赔偿3万多元违约金,我们真的很着急!”服装公司负责人多次联系执行法官,希望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并强制腾空房屋。

  而另一边,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延期搬迁申请书,表示其已找到了新厂房且和房东签好租赁协议,正急于搬迁新址。但因疫情影响装修进度,新厂的无尘要求不达标,搬迁工作也由此搁置。

  “我们在疫情期间生产一直在继续,愿意支付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希望能宽限点时间。”科技公司负责人诚恳表态。

  面对两难境地,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调查。

  “被执行人是一家科技企业,系某知名电商主要供应商,发展前景良好。调查发现,由于其主营的光电产品对生产环境要求极高,全程需使用无尘车间,目前匆忙搬迁确实无法保证其正常生产。”执行法官补充说,该科技公司也积极履行了占用使用费等给付义务,只是搬迁受疫情影响无法推进,并不是恶意拖延。贸然采取强制清场执行措施,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其无法向上游企业供货,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考虑到上述情况,吴中区法院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对延期方案的态度有所松动,但依然担心对方到时再不搬会给他们造成损失。

  为了打消服装公司的顾虑,执行法官多次走访科技公司,了解其经营状态及搬迁进度,发现该企业所在厂区大部分企业已搬迁,现场嘈杂无序,及时搬迁到新的厂房对该公司生产经营更为有利。随即,执行法官又到其新租赁的厂房实地查看,发现被执行人已加快装修进度并做好搬迁准备。

  为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法院主动与新旧厂房同时所属的街道取得联系,告知本案执行进展及双方企业面临的困难。街道方面也认为,被执行人发展前景非常好,于是在原租赁厂区拆迁后,又出租近1万平方米达到无尘标准的厂房给被执行人,表示欢迎其及时进驻,并会做好搬迁配合协助工作。同时,为了给双方企业纾困解难,街道再给予合理的搬迁期限,如法院促成双方就搬迁事宜达成和解,其也不会追究违约责任。于是,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和解,并很快达成协议。

  目前,该企业已顺利搬迁,并对执行法官的善意文明执法表示由衷感谢。

  沈如介绍说,今年2月,苏州突发疫情,对中小企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苏州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稳企复产的14项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该案办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企业实际情况、履行诚意以及疫情对企业搬迁的客观影响,制定合理的搬迁时限,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力保信用“生命线”

  精准惩戒及时修复

  “有了这份决定书,我们30多个靠车轮子吃饭的人终于可以喘口气了。”云南西双版纳某旅游公司负责人在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信用宽限决定书后如释重负。

  案情并不复杂。该旅游公司因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后,该公司也按期履行,但就在大部分款项已经还上时,旅游公司突然中断了还款。

  “不是不想还钱,真是受疫情影响太大,公司经营实在困难,一下子拿不出钱来。”旅游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经营地在西双版纳,本来红火的旅游行业受疫情重创,一向业绩很好的该旅游公司首当其冲受到影响。

  实地调查中,法官还通过当地交通部门了解到,涉案抵押车辆保存完好,且该旅游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信用承诺书,承办法官决定给予该公司三个月的信用宽限,暂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0年5月,我们就出台了建立被执行人失信分级分类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今年苏州遭遇疫情的背景下,我们在上述意见框架下制定了《关于建立被执行人失信分类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工业园区法院执行法官朱文峰介绍,细则将失信行为界定为轻微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并相应确定对其采取失信惩戒的措施、期限及方式,提高了失信惩戒的精确性和适度性。

  就在不久前,苏州某金属科技公司经营困难,未能按照调解书履行融资合同纠纷中的还款义务。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只是因为经营地发生疫情,才导致经营发生短期困难。如对其采取传统的失信惩戒,可能会给企业的信誉造成损失,企业很有可能因此一蹶不振。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曹亚峰介绍,为此,园区法院及时调整执行方式,向被执行人企业送达《失信惩戒预处罚通知书》,提醒该企业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否则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同时,促成双方当事人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令人欣慰的是,疫情刚刚散去,该企业现已全面恢复生产经营。

  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常熟法院依法力保信用“生命线”,为企业脱困上市铺路。

  2019年,陈经理所在公司进行转型升级,贷款500多万元用于产品的研发。但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公司的生产计划,导致销售情况不及预期。2020年,相关贷款陆续到期,公司却没有资金来偿还贷款。2021年5月,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陈经理和公司被银行告上了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抵押的厂房被查封,进入司法拍卖程序。而公司的检索信息中也被打上了“失信”标签。

  经了解,陈经理的公司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20多项技术专利。但盖上了“失信”印章后,这些荣誉顿时显得苍白无力,并不为合作方认可。

  “当时,我真是一夜白头。合作方看到‘失信’二字后,我怎么解释都是徒劳,订单进不来,公司没有进账,债务就偿还不了,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陈经理回忆着当时的情形。

  让她高兴的是,这样的困境很快迎来反转。

  常熟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对公司的运营进行了调查,发现这家公司虽暂时遭遇困难,但仍有“造血”能力,并且该公司已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了智能制造项目,拟注入智能机器人制造资产后在北交所挂牌上市。

  “执行法官将破产重整理念贯穿执行进程,积极协调该公司、注资方及各债权人在开拍日前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注资人向拍卖案件申请执行人支付315万元,对其余5件关联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先行支付180万元,余款近206万元在注资人和被执行人完成注资相应手续后支付。”常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连涛介绍。

  今年5月16日,执行人员召集各方主体至该公司现场办公。根据法院协调出具的解决方案,公司近500万元的债务由注资方偿还。确认和解协议和履行情况后,常熟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当场屏蔽该公司的失信信息、撤回不动产拍卖程序,并开具了常熟市首份信用修复证明。

  “接下来,法院还将延伸司法职能,对接当地发改委、科技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为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高质量资产注入相关事宜,让企业恢复元气,发展得更快更好。”金连涛表示。

  “拿到信用修复证明的那一天,我真正地睡了一个好觉。”陈经理感慨,“法院善意执行,帮我们渡过了难关。我们有信心让公司发展得更好!”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