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保证人代偿贷款追偿难 冻结划扣促案结
2022-07-07 09:07:28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邓文鸿)“人家和你是朋友才给你做的担保,你不仅不还钱,还没有个想还钱的态度。”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通过查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成功执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2017年2月,罗某旺向某银行申请贷款98万元,张某、罗某英夫妻作为担保人签字确认。该笔贷款逾期后,经沙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沙县法院裁定,相关当事人未按调解协议及裁定书履行还款,经某银行催收,张某、罗某英代偿95469.48元。故张某、罗某英诉至法院,要求罗某旺偿还其代偿款。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一方面向罗某旺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询到罗某旺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遂立即对其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本着修复双方关系的原则,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罗某旺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但罗某旺听不进劝说。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罗某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进行扣划,随后,通知张某、罗某英办理领取手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