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雇佣的“顾客演员”必须整治
2022-07-10 08:55: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元鹏
 

  “虚假老顾客”绝不仅仅是道德失信者,而是为虎作伥者。因此,在打击“会销诈骗”案件的时候,执法部门应将“虚假顾客”一同打击,而不是让“骗子的托”逍遥法外。

  通过“会销”的形式,盛某等26名被告人大肆诱骗老年人购买产品,涉案金额达320万余元。记者7月6日了解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会销”过程中,无论卖的是孢子粉、新动力,还是莱康、FDP,在所谓的“讲师”和“老顾客”口中,这些产品仿佛都是包治百病的神药,具有抗癌、抗肿瘤、降血糖、降高血压、升低血压等多重功效。

  一滴血检测疾病、康复老顾客现身说法……这些全是为了卖保健品演的大戏。“老顾客”现身说法,是“会销”活动中普遍都有的一个经典环节。现场一般会通过视频播放一些事先录好的某些所谓的病人现身说法,称得了某种疾病后使用该产品后治好了病,药也停了等内容。其间,推销员会赠送部分产品试吃,让一些事先沟通好的“老客户”讲服用后的效果。层层套路下,许多参加“会销”的老年人误认为产品真有治病效果,心甘情愿地掏出了钱包,由此掉入保健品诈骗的大坑里。

  面对花样百出的“销售骗局”,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当然需要严厉打击这些“销售骗局”的导演。可是我们却往往会遗忘了这场大戏里的“群众演员”,这些群众演员就是此类骗局里的“老顾客”,正是因为有了“老顾客”的现身说法才让更多人落入了骗子的陷阱里。骗子是可恨的,而同样可恨的还有“群众演员”。这些“群众演员”冒充消费者,冒充老顾客,冒充受益者,通过摇唇鼓舌的讲解,通过虚情假意的演说,通过语重心长的劝说,成为骗子的帮凶。

  “虚假老顾客”也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这些“老顾客”确实曾经购买过骗子销售的商品,只不过是他们并没有从中受益,比如购买的保健品等,根本就没有效果,可是骗子许诺给予不错的“演出费”,也就违心的“直说好”了;一种情况是,一些唯利是图者,专门从事“冒充顾客”非法活动,他们已经成为虚假会销的常客,依靠为骗子当“群众演员”生活,今天到这个会销现场当“顾客演员”,明天到那个会销舞台当“顾客演员”。

  一些“销售骗局”设计有专门的“互动环节”,精心准备了“骗局台词”,让“虚假老顾客”参与演出,有的按照销售金额给予提成,有的是按照天数和时间计算工资。有媒体报道说,有的“虚假顾客”一天的劳动报酬是100元至200元的固定工资,还有专门的中介机构帮助介绍“群众演员”。

  “虚假老顾客”“虚假老患者”绝不仅仅是道德失信的问题了,而是为虎作伥的不法行为。因此,在打击“会销诈骗”案件的时候,执法部门应将“虚假顾客”一同打击,而不是让“骗子的拖”逍遥法外。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