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渐冻家庭”不再冷
2022-07-20 09:30: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金酉伟
 

  “谢谢你们的谅解,给了我和孩子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真的谢谢你们!”近日,在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一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表决同意通过魏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后,魏某面对与会债权人深深地鞠了一躬,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经营失败债台高筑

  十多年前,魏某的前夫因经营失败、无法回收出借款等原因负债累累,债务人魏某因替前夫借款及担保欠下债务230余万元。自2009年起,陆续有债权人向嵊州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但因魏某名下仅有一套农村房产无法执行而终结程序,魏某也因此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4年,魏某6岁的儿子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让原本负债累累的家庭蒙上了阴影。由于出行受限制,魏某带儿子外出看病只能乘坐大巴或向法院申请临时解除。面对巨额的债务和罹患渐冻症的孩子,魏某也没有逃避,苦苦坚持。

  房屋拆迁迎转机

  2021年,因城中村改造,魏某名下房产被征迁,为此不断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或提起诉讼,其名下拆迁款也被法院依法冻结。为了还债,也为了孩子的未来,2021年9月,魏某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嵊州法院申请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主动向法院申报了财产情况。经初步审查,魏某离异,带着两个孩且无固定工作,儿子现年15岁,身患渐冻症,需要巨额治疗费;女儿大学在读,无收入来源。2021年9月10日,经依法审核,嵊州法院裁定受理魏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联动绍兴律师协会嵊州分会,指派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担任该案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集中清理获新生

  案件受理后,嵊州法院联合管理人依法开展清理工作,并邀请了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经债权申报、资产清查、两次债权人会议等流程,未发现魏某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且无债权人反映魏某存在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收入情况等不诚信行为,经债权人投票表决通过了魏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由魏某清偿26名债权人110万余元,对剩余120万余元债务予以免除。

  2022年5月18日,在完成债权人款项支付后,嵊州法院依法裁定终结魏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魏某一家重获新生,用魏某的话说,她终于可以坐高铁带儿子去医院看病了。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按照执行和解和参与分配等执行制度,参照个人破产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探索的一种债务清理方式。其目的是为‘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提供救济,在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下实现执行程序的高效退出,有利于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嵊州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吴校军说,在本案中该院充分考虑到债务人魏某的收入、债务及家庭等实际情况,通过债权人会议的方式,取得债权人的认可和谅解,为“诚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重生”机会,并引入法律援助、检察监督、债权人两层表决机制等方式,债权人公开公平公正受偿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提高清理结果的可接受度,提升债权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