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善用远程调解促案件执结
2022-08-22 10:30:47
 

  中国法院网讯(王丹婷 罗德藩)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有序进行,8月18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对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身在外地的二人免受奔波诉累。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一次性还清3.1万余元欠款。

  2022年5月20日,永安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蓝某与被执行人姜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处姜某向蓝某支付加工费31897元。判决文书生效后,姜某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蓝某遂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主动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始终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绝清偿债务。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处置被执行人姜某名下位于永安市五四路某套房产。8月11日,执行法官到该房产处张贴清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姜某清空该房屋。

  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姜某于8月17日向法院提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希望法院组织调解。执行法官随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在征得申请执行人许可后,当日便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近期厦门市出现疫情,且双方当事人均在厦门市居住,所以无法至法院调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该执行案件的影响,执行法官果断选用线上远程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姜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