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创新运用“四种形式”构建一体化防控体系
2022-08-25 14:14:23 | 来源:法治日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 作者:姜东良 曹天健 宋明鑫
 

  今年3月,山东青岛莱西市河道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209国道沿大沽河大桥生态岛禁采区处,被盗采出一个1000多平方米的大坑。非法采砂不仅破坏河道和沿岸生态,而且形成堤防安全,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迅速将情况上报。经立案查办,当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莱西市充分运用‘四种形式’,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对河道采砂易发区域实施重点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莱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春雷说。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介绍说:“‘四种形式’是青岛市将‘治已病、防未病、保健康’理念运用到常态化扫黑除恶实践中,探索实施的约谈谈话、重点管控、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工作方法。青岛市突出规范性、实用性和长效性,持续规范提升‘四种形式’,建立起预防和惩治一体推进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探索提升“四种形式”

  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新运用“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的意见》,着力构建早发现、早打击、早矫治一体化防控体系。

  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沙秉忠说:“青岛市树牢‘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不断规范和深化‘四种形式’工作法,构筑防治黑恶问题的立体防线。‘四种形式’,既强调‘全面’和‘从严’,又强调层层递进、逐级强化、分类施治、分层施策。”

  在“四种形式”探索和提升过程中,用活、用足、用好、用实是“关键词”。

  用活约谈谈话,打好“防疫针”,普通群众由派出所、行政执法一线单位和基层组织进行约谈谈话,对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目前,累计同存在违法违规苗头的重点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开展“教育式谈话”27万余次,对有轻微违规违法行为的开展“问题式约谈”6万余次。

  同时,用足重点管控,筑牢“防火墙”;用好行政处罚,绷紧“紧箍咒”;用实刑事追究,使出“杀手锏”。目前,全市已查处违法行为2.6万次,整治行业问题3239个。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类犯罪依法严打,同步强化线索深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措施,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打掉涉黑组织两个、涉恶集团4个,扫黑除恶工作持续走在山东省前列。

  密织涉黑涉恶防控网络

  青岛市委、市政府坚持一盘棋布局、一体化作战,制定《深化“四种形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暂行办法》,以影响社会治安和行业管理秩序的人、事、物、场所、区域等要素为基础,动态摸排掌握涉黑涉恶人员、社会闲散人员5万余名,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单位、场所、区域1万余处,全部建立台账,深挖可能滋生黑恶的问题。对重点管控的人员和单位实行定期风险评估,建立三级预警机制,督促其持续整改。

  今年初,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在基础排查中发现,中韩街道中韩社区存在涉黄团伙违法犯罪问题,立即运用“四种形式”工作法,通过约谈谈话、重点管控、刑事追究联动举措,成功抓获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犯罪嫌疑人牟某某。

  以此为突破口,崂山分局一举打掉牟某某、赵某、刘某、姜某等人涉黄犯罪团伙,查处该团伙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5起,打击处理27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人,治安拘留5人,批评教育8人,有力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滋生黑恶问题土壤被铲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青岛市把“四种形式”工作法与网格管理、行业监管、治安防控、协同共治叠加融通,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青岛市注重发挥1.4万个基础网格和2.5万名网格员坚固底座优势,由网格员协助做好日常随访,及时掌握和处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堵住行业监管漏洞,推动13个行业领域完善动态监测、联合执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机制,整改解决问题976个,“黑保安”“野导游”等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此外,青岛发挥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优势,将“四种形式”管控与法治宣传挂钩、与诚信体系建设挂钩,实行道德积分管理,使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提升“四种形式”管控效能,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生态。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