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四个关系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08-28 08:48: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重海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正确处理好人民法庭抓党建与抓业务、抓执法办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抓全面与抓重点、抓基础与抓发展等四个关系,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既传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强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做强人民法庭,强化保障基层基础功能,努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抓党建与抓业务的关系,着力提高人民法庭政治站位。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庭,必须明确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一要克服单纯业务思想。坚定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庭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主战场。二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将“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司法为民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关键抓手。把是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党组织的要求作为衡量法庭工作成败得失、干部思想政治是否成熟可靠的主要判别标准,旗帜鲜明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

  二是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着力满足基层群众司法新需求。“十四五”规划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这是新发展阶段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法庭发展的重大契机。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立足现代化新征程赋予的新使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新期待,积极回应基层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要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司法职责范围,自觉担负起社会转型发展新变化对人民法庭的时代重托,切实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二要准确把握新需求。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把“三便原则”“三个服务”“三个优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民法庭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主线。要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自觉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错误倾向。三要精准回应新课题。主动融入和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找准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灵活调整人民法庭工作重点,确保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充分发挥,推动人民法庭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考评办法、衡量标准的与时俱进,彰显人民法庭在新时代的新担当、新气象。

  三是正确处理抓全面与抓重点的关系,着力增添人民法庭工作新亮点。正确处理抓全面与抓重点的关系,是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法庭必须有正确的司法观念和明确的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重点突出。一要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今年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开局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既要体现精髓、把握要义,又要善于创新、因地制宜。要把“枫桥经验”与本地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形成各具特色的生动局面。要在创建中建立新的模式、涌现典型范例,有效辐射和带动人民法庭和广大干警提升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素质能力。二要抓好诉源治理工作。人民法庭处于基层、贴近群众,在诉源治理上有天然的优势。要学会“借力”,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协调联动,加大对村级调解工作的联系指导,助推“无讼乡村”创建。要推动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防患于未然,提高“治未病”的能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诉前。要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着力增强调解工作意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要抓好维稳安保工作。人民法庭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熟人、熟地、熟情况”的优势,当好基层维稳工作的“排头兵”。要加大安保投入,提高安全防范、风险防控保障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是正确处理抓基础与抓发展的关系,着力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推进公正司法,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的司法需求,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要树立围绕发展强基础、围绕基层夯保障的理念,建立起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和发挥人民法庭的功能,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一要帮助人民法庭大力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支持基层法院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尽快改善法庭经费和人员保障不足等问题。要加强员额法官编制的统一统筹、动态调整,鼓励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到人民法庭工作,实行边远法庭倾斜照顾政策。二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要完善对人民法庭的宏观指导机制和分类指导机制,探索符合人民法庭实际的发展路子。要通过检查督办、发布指导性案例、组织业务培训、召开业务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对法庭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三要大力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着力加强“两个平台”建设,加强对人民法庭数据的收集、填报、分析和运用,实时监测办案数据,全面掌握人民法庭工作动态,准确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预见性,确保实现人民法庭工作走向高质量发展的远大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人民法庭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平安中国建设基础,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