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入学”不能信 合法进校才可取
2022-08-31 10:30:29
 

  中国法院网讯(李依玲 胡雅丹)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入学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所诈骗的钱财。

  2021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谎称能通过人情关系帮助他人获取初中及高中的入学名额,先后骗取五名被害人共计72000元,并将骗取的钱财用于还债、赌博及日常开销。骗取钱财之后,廖某某不仅未办理五名被害人的入学相关事宜,还将手机关机,更换微信,使受害人无法联系上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多次实施诈骗,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廖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部分钱款。综合案件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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