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向辐射传导 打造法院文化建设新样板
2022-09-02 14:0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杜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院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今年6月23日中国法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成立,开启了法院文化建设和文艺工作新的历史征程。

  立足新时代,繁荣法院文化,精准目标定位是关键。就目标而言,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可以分为首要目标、核心目标、更高目标三个层次:第一层,首要目标在于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的提升。第二层,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文化建设突出司法价值取向,为大众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第三层,更高目标在于通过文化传导真正凝聚司法共识,进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因此,法院文化建设不仅要将法治文化理念内化为群体核心价值,更要通过外向辐射和扩散,影响社会大众的价值认知、认可、认同。

  那么,如何才能增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外向辐射力,让法治核心理念为更多人民群众所感知?笔者认为,应在强化政治引领、融合地域特色、根植审判实践、突出喜闻乐见的基础上,丰富文化内涵,突出传导效应,不断提升法院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传承红色文化,铸牢政治之魂。红色是带有政治意象的色彩,象征着强大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取向,而红色文化代表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最核心层次。传承红色文化,筑牢新时代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就是要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挖掘法官职业的价值与尊荣,自觉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影响,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红色根脉”是党在浙江百年奋斗最鲜明的底色,浙江省湖州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握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红色文化铸队伍之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设“双百分”考评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共进,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以清廉文化塑行为之矩,出台协同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意见,研发“清廉法院监督平台”,将派驻监督“嵌入”法院各项工作,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融合地域特色,增加文化认同。法院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发展和建设除了要遵循一般文化的发展规律外,也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法院的人本性、司法性、人民性等基本性质必然要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但同时,法院文化也无法脱离其赖以存在的政治、经济、历史、习俗等文化土壤而单独存在,其发展与特定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要充分融入地域特色,是对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一种继承和发展,对本土资源的充分吸收与利用,也是扩大本土民众司法认同的重要途径。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院文化方面,物态文化建设要突出融合当地地理特征及历史人文传统,形成强大的文化认同和文化归属。湖州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集大成者、法制近代化奠基人沈家本的故里,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沈家本法治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近年来,湖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这一丰厚历史资源,提炼形成了研讨会、文化园等品牌,社会认同度高,效果较好。其中,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沈家本法治文化园”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根植审判沃土,强化示范引领。诉讼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动态体现,也是民众最直接感知司法公信的第一窗口和首要渠道。通过司法审判对外辐射法院文化,其最大的特点在于以审判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优势,实现“一对一”的法治教育和文化熏陶。因此,依托于司法审判特别是诉讼方式,把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就成为法院文化向外辐射的基本途径。为此,湖州市两级法院围绕司法诉讼行为文化的构建,一方面在机制建设上突出“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的价值导向,实施司法公信力评价提升工程,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作为管理项目,每年在两会工作报告中承诺八件司法惠民实事,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在突破一个个痛点堵点难点的同时构建诉讼文化新格局。另一方面,还将法院文化引入到诉讼流程之中,避免文化建设与诉讼活动“文而不化”“重内轻外”等弊端。作为“两山”理念发源地,湖州市两级法院探索设立“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在案件审判的同时让法官走近群众,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的环境保护与修复理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注重喜闻乐见,叠加传播效应。如果说,司法审判在法院文化外向辐射中的作用是实现“一对一”的文化传导,那么法治宣传教育则是新媒体时代实现“一对多”叠加传播效应的最佳途径。紧跟新形势,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角度切入,不断提供更加丰富的公众接受和认可度高的文化传播方式和途径,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一是要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助推法治建设。坚持以案说“事”、以案说“人”,释法明理,引领社会规则,不断提升法院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今年6月,湖州中院审理了全国首例违法使用“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经央视专题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更大范围指引了社会规范。二是要结合法院实际加大文艺作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突出本地风土人情,加大微电影、微视频、原创歌曲等文艺作品创作力度,推出更多法院文化精品,让法院文化可观、可触。近年来,湖州市两级法院以全媒体视角,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了《寻归》《茫崖之恋》《菜囧》等一批荣获“金法槌”奖、有特色与情怀的宣传作品。三是要建立健全群众反馈评价机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征求意见等各类形式,征求群众、当事人、律师等对法院文化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强化“用户体验”,通过推行代表委员法院行、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司法与大众的良性互动。在2021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湖州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公众满意度全省第一。

  法治之于中国,本质是一种文化和理念的革新。法院文化建设无论如何不能法脱离审判实践,需要立足和服务于审判事业。当下,法院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人民法院要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植根司法沃土,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作者系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