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司法护航“山水洲城”秀美图景
2022-09-05 08:49: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戴莉 李昭菲
 

  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袁建斌  摄

  参加长沙中院“我要当小法官”活动的同学们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袁建斌  摄

  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当天,长沙中院干警在橘子洲风景区发放宣传资料。袁建斌  摄

  开福区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湘江边开展巡回审判。罗  晓  摄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制裁环境侵权、修复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以来,长沙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675件,判处刑罚1067人、罚金1743万元,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12件、行政案件408件。

  织密法治保护网

  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走绿色发展之路,筑生态文明之基础,这是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用公正的天平托起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许,让青山常在、碧水长流、空气常新,是长沙市两级法院孜孜不倦的追求与使命,未来我们将持续以司法力量助力‘山水洲城’回归良好生态,再现绿色生机,交出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立新在今年的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上说道。

  被告人彭某某等人在2012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湘江橘子洲江段、傅家洲江段、渔人码头江段、月亮岛江段等禁采区擅自开采江砂,共计非法吸采砂石75万余吨,销售金额逾3000万元,其疯狂盗采行为造成了河床结构破坏,水生物、矿产资源受损,严重破坏了湘江的生态环境资源。该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长沙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31名被告人共同承担侵权赔偿总额5498万元。

  “湘江是长沙的母亲河,针对严重破坏湘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大环境司法惩治力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侵权赔偿5498万元,为湘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本案的审理是法院努力推动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是描绘好长沙‘一江六河’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的生动注脚。”全国人大代表张晓庆这样评价道。

  生态兴则文明兴,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近年来,长沙中院始终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立足长沙“一江六河”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等重点流域区域的生态环境,旗帜鲜明向环境污染“宣战”。创新“1+2”环境资源审判模式,聚焦“专业化建设”1个工作中心,推进“院庭长开庭、参与”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环境资源审判”2项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查严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违法行为,为保护生态文明筑牢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

  2018年,长沙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成立,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浏阳市人民法院浏阳河环境资源保护法庭、雨花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也相继组建,并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00余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环保部门旁听庭审200余场次,切实用司法力量护航长沙的“漫江碧透”“蓝天白云”。

  寻求修复“最优解”

  让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见效

  巍巍麓山,苍苍莽莽,方圆数十里,是长沙的城中绿洲。

  “这个案件我至今都记忆犹新,当时涉案山体的原有地貌已全部发生改变,原有表土和植被已全部被破坏。法院判决后,我们村的人都激动不已,认为法官们既为我们农民保护了地,又为我们留住了绿……”谈到2020年引发社会热议的“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岳麓区学华村村民王某某说道。

  2020年3月27日,一则题为“长沙岳麓山旁边三百平豪宅别墅神秘房主挖山毁林建私人飞机场”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视频中所指的“私人飞机场”,正是吴某修建的L形跑道。2020年11月26日上午,45岁的吴某站在了岳麓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吴某被指控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其毁坏并占用的林地森林类别为市级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0.4722公顷(7.08亩)。吴某当庭道歉,承认自己不懂法律,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鉴于被告人吴某已多次对其毁坏的林地进行复绿,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在判决后,岳麓区法院向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建议行政机关对此加强监管。

  让生态修复性司法为星城复绿、为湘江添清,是长沙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所做的有益探索。长沙市两级法院创新“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的修复模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局面,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今年我们又推进在橘子洲风景区成立‘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受到群众一致点赞。未来我们也将持续发力,创新更多切实可行的修复模式,实现由‘三管齐下’向‘多管齐下’切实转变。”长沙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永介绍道。

  长沙市两级法院坚持“谁损害谁修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和事后恢复性司法并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相继成立了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开福区法院生态修复基地、浏阳市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等多个基地,致力于打造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保护平台。在征求渔政部门的专业意见后,2021年以来,长沙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向湘江投放鱼苗100万余尾,努力让绿色司法在潇湘大地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动司法实践。

  多元协作共治理

  让司法协同保护持续发力

  “湘江一江碧水,串起长株潭三市,天然绿心地区,连接长株潭三地。长株潭三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此次活动是长株潭三地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的良好开端,根据框架协议,我们成立了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小组,在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长沙中院副院长邓文莉说道。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2022年4月19日,湖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长沙实施强省会战略再次击鼓催征。《意见》中明确要求建设长株潭都市圈,以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流域为关键,推进长株潭三地生态文明共建。长沙中院知责担责,闻令而动。2022年5月31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沙联合签署《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致力于为长株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共建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该协议在加强长株潭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共同推进长株潭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方面达成共识,具体对严格落实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环境司法保护、加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建立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发布和环境司法联合宣传机制等11个方面予以细化充实,携手同进、共同发力,倾心守护好三城的蓝天碧水绿心。

  以全局视野构建系统保护大格局,长沙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与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多元共治机制,加强与环保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2020年12月,长沙中院挂牌成立了长沙中院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联络室。2021年9月,长沙中院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公安局审议通过《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法检公的衔接机制》。2021年11月,开福区法院针对办理案件中以非法捕捞类案件数量居多的问题,向渔政部门发出长沙市首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建议书,从源头防治非法捕捞行为,有力推动环境资源协作联动多元共治。

  沉浸式普法宣传

  让环保低碳理念深入人心

  钓友李某因为钓鱼,上了开福区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席。原来,在钓鱼时,李某使用禁用渔具,一人甩下72枚鱼钩,违反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行动中关于重点水域垂钓“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规定。开福区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湘江边巡回审理了这起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吸引了众多市民和“钓友”的围观。

  “法院这种普法形式很好,法官普法接地气,一听就懂。”在旁听了庭审后群众纷纷表示,法院这种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的举措很有宣传教育意义,并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长沙市两级法院通过常态化开展公开审判、巡回审判,拉近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距离,提升巡回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感受庭审,学习环保法律知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模式,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宣传信息。同时,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治课堂、互动座谈、设置普法宣传点、接待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到田间的“三进一到”法治宣传活动,让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连续五年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80余场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手册20万余册,开展环境资源普法活动200余场次。

  山积而高,泽积而长。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长沙市两级法院将以更有效的法治手段护航青山绿水,以优异司法业绩持续擦亮长沙生态名片,以敢为人先、守正创新的勇气和担当,继续擘画长沙“山水洲城”的秀美图景,在新征程上继续高扬起风帆。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