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不负赶路人
2022-09-05 09:11: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静
 

图为张静近照。照片由作者提供

  大学一毕业我便来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一路走来,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一线,至今已20多年。

  回望岁月,走过的是路程,不变的是初心。随着审判卷宗越摞越高,我真切感受到,基层是让我实现一名法官价值最大化的着陆点。

  那是2017年5月,院党组决定让我到李村人民法庭任庭长。作为女同志,每天从家里到法庭单程近20公里的路程,不仅仅是空间上的距离,还有感情上的距离。当时我的产假还没有休完,女儿需要妈妈的陪伴。但是作为一名法官,院领导把这么一副重担压在我身上,既是对我的信任,也是为了我更好地成长。

  李村法庭坐落在李村镇最热闹的大街上,辖区有两个乡镇48个行政村,面积122平方公里,人口约14万人。来到法庭日子长了,我的身份也发生了变化,从判案的法官变成了擅长调解的“知心大姐”,村民受了委屈或是家里面发生了矛盾,都爱找我说道说道。

  当地的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农民工讨薪的案件比较多,这些案件人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2020年5月,我承办的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被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就是典型的群体性纠纷,该系列案件共有300多起,第一批起诉了76起。

  房子关系民生,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我了解到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主要是新区规划的变更,市政配套的排污、供水、供暖的延迟等造成的,也是自身无法左右的,并非故意。如果严格按照合同赔偿业主违约金,该公司将要赔偿上亿元,不仅压垮了企业,在建楼房也将成为“烂尾楼”,更会让交房之日遥遥无期,进一步激化被告公司与业主的矛盾。

  我经过仔细考量,认为调解是最好的出路。为了促成调解,我采用组团调解、现场调解、“背靠背”单独调解、“车轮法”调解……经过一个星期的奋斗,我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70多户业主绝大部分都与被告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以抵顶物业费等各种方式获得了补偿,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达到了双赢的效果。现在,当我从那个小区大门前走过时,看到居民们有说有笑、进进出出的温馨画面,心中不禁涌起满满的成就感。

  星光不负赶路人。法庭虽只有我一名法官,但是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5年共结案2900多起,是对我这段历程的完美诠释。那里的一草一木,纯朴的村民都铭刻在我的记忆里。

  这5年,我每年都被评为办案标兵,3次受到洛阳中院嘉奖,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如今,因区划调整,我从法庭调回院机关,从事建筑领域案件的审理。法庭的工作经历丰厚了我的人生,也照亮了今后的审判之路,那就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才能让法官两字熠熠生辉。

  (作者系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法官)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