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民法院报》的不解之缘
2022-09-08 10:56: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建华
 

图为陈建华(右)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照片由作者提供


  距初识《人民法院报》,已过去13个春秋,但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

  2009年8月的一天,刚刚考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的我,在研究室里第一次看到了《人民法院报》,随即就被她的内容深深吸引了。这次偶遇,开启了我和她的不解之缘。

  读者之缘

  看起来,我与《人民法院报》的感情似是“一见钟情”。但随着岁月的积淀,我对《人民法院报》的热爱可谓是“一往情深”。

  从初入新田法院到考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到在郴州中院工作10年,我一直是这份报纸忠诚忠实的读者。

  我参与了《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征文活动、《人民法院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征文活动,如今又有幸参与《人民法院报》创刊30周年征文活动。一路走来,我见证了《人民法院报》从每天常规版变成周一采风周刊、周二法周刊、周三执行周刊、周四理论周刊、周五法律文化周刊的改革历程;我也见证了人民法院报社升级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发展成为今天“报、网、台、端、微、屏”门类齐备的融合媒体。

  每天一大早,我便打开互联网搜索《人民法院报》电子版,或通过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APP一睹为快,一天不读便饥渴难耐,这已成为我十余年来的习惯。通过阅读《人民法院报》各个版面的内容,我渐渐发现这份报纸上登载的各类文章都是优中选优的精品,给人以精神的享受和心灵的启迪。透过这扇窗,我了解了人民法院卓越的工作实绩;我看到了优秀法院干警的感人事迹;我读懂了古今中外法律人的思想;我见证了公平正义洒华夏;我领悟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真谛。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亦在变化:当年看《人民法院报》,主要是看法院新闻,观典型案例,思真知灼见;后来看《人民法院报》,首先是看版面设计,想选题策划,学标题制作。

  这种默默关注,这种特别的读者之缘,始于“一见钟情”,源于“一往情深”。

  作者之缘

  如果说作为读者,源于我自己对《人民法院报》的忠诚与热爱。那么,成为《人民法院报》的作者,则不仅仅是我个人努力的结果,还离不开编辑老师们的关心与指导。

  13年了,我始终忘不了《人民法院报》在2010年1月27日第6版上刊发了我的第一篇文章《关于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在这之后,我对写作信心大增,陆陆续续有《〈人民法院报〉助我调研》《十年坚守感受执行工作变迁》《积极稳妥推进执行工作垂直管理试点》《百舸争流千帆舞》《为了“老官司户”的那份信任》《“一案双查”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应对》等多篇文章被刊发。

  13年来,我始终不能忘记报社诸多编辑老师对我的稿件的悉心指导。正是这种关照和指导,才使得我的拙作频频变成铅字。我也始终不能忘记,看见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时,我如同喝了蜜糖一样的心情。

  我的书房里珍藏着2010年至2022年间登载了我的作品的78份《人民法院报》。周末闲暇时,我会随手翻阅这些报纸,回忆那些美好的人生记忆、感悟匆匆流逝的点滴岁月、汲取继续奋斗的精神力量。

  今年是《人民法院报》的三十而立之年,如同人生一样,正是年轻有为的时期。无论是作为读者还是作者,我都要为《人民法院报》送去美好的祝福,我真诚地希望《人民法院报》越办越好,逐步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影响力的法治新闻媒体!我真诚地祝愿《人民法院报》的明天更加辉煌灿烂,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法治食粮!

  (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王娜